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损害赔偿 -> 内容  

热水器安装不当致人损生产商与销售商均担责

  发布日期:2010-12-16  查看次数:2092  来源:法院网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产品损害赔偿追偿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黄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持原告中山市某厨电器有限公司赔偿款3096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2007年2月1日,受害人毕业宇在被告黄某处购买康太JSD14-7家用快速热水器一台,该热水器随货装箱附有使用说明书一份,说明书标明该型号热水器额定气压为液化石油气;但张贴在热水器上的说明书却标明使用燃气种类为天然气,要求热水器必须安装在空气流通地方,必须安装烟筒和防风帽,使烟气排至室外,以防一氧化碳中毒,但被告黄某在为受害人安装热水器时未另行配置烟道。2007年2月13日,受害人毕业宇一家三口中毒身亡,经赣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对该起事故作出事故调查和事故分析:该事故是由于使用热水器(介质为天然气)与使用的气源(液化石油气)不相配而造成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受害人使用的热水器系原告生产,被告林某系该产品经销商,被告黄某销售给受害人毕兴宇的热水器从被告林某经营部批发的。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亲属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2007)赣中民三字第13号民中判决书对以上事实予以认定。


    该赔偿案判决书还认定:毕兴宇一家三口系使用康太JSD14-7型号家用快速热水器中毒身亡,该热水器装箱说明书与热水器上所贴说明书对使用气源种类要求不一致,已构成产品说明瑕疵,本案原告作为该热水器生产者,未举证其生产的产品是符合质量标准,原告作为缺陷产品制造者负有缺陷制造的直接责任;本案被告黄贤腾为产品销售安装者,在安装热水器时,明知安全使用热水器须安装烟道,却未为受害人配置、安装烟道,加大了缺陷产品的危害,对此,应承担过错责任。被告林某虽对损害后果不具有过错,但作为产品销售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二审法院对毕兴宇赔偿案作出终审判决:原告与被告黄某共同赔偿受害人亲属财产损失及精神抚慰金,被告林某对此负连带责任。截止2010年1月14日,原告共支持619200元,该案执行完毕。现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对超出自己赔偿部分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在毕兴宇等人受害赔偿案中,(2007)赣中民三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生产者生产缺陷产品,被告黄某未安装烟道,加大缺陷产品的危害,对于受害人损害后果发生均有过错,生产者、产品安装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所以被告林某系销售者,(2007)赣中民三字第13号民事判决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不是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即首先由原告及被告黄某赔偿受害人损失,在赔偿不到位的情况下,再由被告林某赔偿受害人,各个责任主体根据各自过错、身份,承担不同方式的责任。这一判决保障受害人债权充分实现,体现了我我国法律对弱势群体保护,彰现了我国法律人性化立法本意,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现在,毕兴宇受害人赔偿案已执行完毕,本案所涉追偿是因赔偿案而引发,应由对受害人受害有过错的主体承担最终责任。热水器生者、安装者即原告及被告黄某对于损失后果均有过错,这一点各方当事人均无异议,(2007)赣中民三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也予以认定,原告与被告黄某虽没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应根据过失大小或原因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本案应由原告与黄某最终承担责任。

    在毕兴宇赔偿案判决中,没有明确各自承担责任的份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平原则,责任均等,原告在被告黄某没有履行共同责任的情况下,独自全部承担了全责任,依法可以向有过错的共同责任人行使追偿权,因此,原告要求被告黄某承担309600元赔偿款诉讼请求该院予以采纳。原告要求被告林某对有过错的黄某应负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因被告林某在销售产品过程中,不存在主观过错,被告林某亦未与原告、被告黄某有共同侵权行为,原告要求被告林某对有过错的黄某应负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事实依据。该院不予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作者: 连永燕 薛春娟)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副主任陈永革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人生“情趣”
4.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5.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6.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得11
最新·发布 更多
1. 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回顾与展望
2.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衔接
3. 再婚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两人共有房产
4. 全国首例司法确认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案
5. 新规落地,为噪声扰民按下“静音键”
6. 网络营销套路深,被误导消费怎么办?
7. 经营者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同解释应作出有
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9. 最高法公布反家暴大型案例之一张某强奸
10. 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之一牟某虐待案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