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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区高楼减少日照时间 业主讨采光权获偿1.5万

  发布日期:2009-6-8  查看次数:1939  来源:京华时报
 
 

 

   住宅楼旁边新建三栋高楼,业主认为采光受到影响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认定建楼程序合法,但判决开发商补偿业主1.5万元。 

    邵先生是朝阳区核桃园北里小区的一名业主。他起诉称,2007年9月,北京市双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建公司)在小区旁边新建三栋楼,导致自己的房屋日照时间减少,通风状况变差,家人身体不适。多次沟通未果,邵先生将双建公司告上法庭,称三栋新楼的出现,影响了自家的采光通风,还直接导致房屋贬值,因此索赔贬值损失费等13万元。 

    双建公司不同意索赔。被告的代理人称,双建花园是建设部门审批的项目。楼建成后,邵先生的房屋冬至那天日照时间能达到一小时以上,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不影响采光。而且双建花园的建成,促进了周边房产的升值,所以不认可邵先生的房屋贬值。 

    法庭审理后认定,双建公司经有关部门审批建设双建花园,不存在违法之处。根据日照分析测算报告,双建花园的建设虽然对邵先生的房屋采光构成一定影响,但符合相关标准。但涉案的楼房的确导致邵先生的住房日照时间减少,影响了居住舒适度。基于相邻关系的公平合理原则,法庭判决双建公司向邵先生支付补偿款1.5万元。

    作者:刘 杰    责任编辑:群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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