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劳动合同 -> 内容  

不由分说一刀裁掉——34名环卫工人状告市容局

  发布日期:2009-5-29  查看次数:2025  来源:内蒙日报
 
 

 

 

不由分说一刀裁掉——34名环卫工人状告市容局

    “我们真是有委屈,不然的话,也不会打这场民告官的官司,虽然现在法院还没给个说法,但我们决不放弃。”3月26日中午,记者见到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内蒙古)托克托县34名环卫工人状告托县市容管理局的代表王板香等人。

    王板香告诉记者:“2003年5月15日,我和另外33人作为下岗职工,被托县就业局安置到

托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工作,可是在2008年1月28日,环卫所在没有任何正式通知下,一刀把我们裁掉,又从社会上重新招收他人,顶走了我们的工作岗位,而且在我们工作5年的时间里,我们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一直无人问津,我们曾向有关部门反映多次未果,无奈之下,只好依法向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这些环卫工人的代理律师张闻昊介绍,2008年8月6日,原告(环卫工人)向托克托县劳动力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已过仲裁时效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托劳仲不字[2008]第5号)。但律师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申请并没有超过仲裁时效。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文件(内财社[2006]319号)第五条规定,对政府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再就业人员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在原告工作期间,托县市容管理局、托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支付的工资和补贴为每月200元,低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最低工资和应发补贴。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被告应向原告补发所欠工资23598元。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劳动就业局局长马腾。马局长告诉记者,他是2008年6月份出任托克托县劳动就业局局长的,到任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公益岗位的环卫工作人员应该享受的,2008年度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已经全部拨付到用人单位了。但王板香等人却说并没有享受到相应的待遇补偿。这也是王板香等人想要了解的问题。

    据了解,3月18日上午9时,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审理34名“4050”环卫工人状告托克托县市容管理局和托克托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一案正式开庭,目前最终的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王板香对记者说:“这两天,有不少人给我打了电话,让我再回去扫街,但工资少了很多,每月只有400元。”(包文臻 张婷婷)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副主任陈永革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3. 卢氏古今谈
4.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5. 人生“情趣”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8.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9.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
10. 副主任陈永革
最新·发布 更多
1. 全职妈妈被诉离婚 家务补偿可获支持
2. 外墙脱落砸坏轿车 物业公司担责赔偿
3. 多次代打卡被开除 严重违纪解约合法
4. 我家的智能门锁是否侵犯邻居隐私权
5. 全职妈妈诉讼离婚 家务补偿可获支持
6. 养宠乱象危害公共安全 依法治案例
7. 签署的贷款合同存在空白 效力如何认定
8. “醉骑”撞“违停”受伤致残责任划分
9. 中介收租金后跑路 房东应否退还租金
10. 反击滋事者致其受伤 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