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律师管理 -> 内容  

做好律师先做人

——执行主任赵俊波在08年律师年会上的讲话摘要
  发布日期:2009-5-28  查看次数:2443  来源:宇萃律师
 
 

     律师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要做好律师必须先明白做人的道理。
    律师必须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不仅要有较深的专业理论修养,更要有高超的执业素质和能力,包括沟通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我们要在执业期间,逐步提高自己的职业素质和能力。
    律师必须是一个诚信的人。一个律师如果没有正直、诚实的操守,律师职业可能沦为个人欲望及私欲的工具,在执业过程中不会体现律师职业的价值,不会把律师职业当事业来做。律师不应该是一个养家糊口的职业。我们要广修品德,注重职业道德,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不虚夸浮躁。
     律师必须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书中自有黄金屋。没有学习就没有发展,先学习后发展,发展了继续学习。通过各种途径吸收前辈经验,积累同行经验,抓住机会不断提升自己的执业水平,一定要牢记三人行必有我师的道理。
律师必须是一个善于思维的人。在执业期间要把思维养成习惯,要析清和委托人的关系。律师提供的是专业服务,关键在于和客户合作和交流,律师可以不同意客户的看法,但必须了解客户的想法,从不同角度为委托人考虑,对不同问题在处于不同环境中作不同处理,万不可武断行事,一时冲动,自毁前程。
     律师必须是一个有责任的人。首先必须对自己负责,当事人的利益不是自己的利益,不能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挺而走险;其次是对委托人负责,不对为了小恩小惠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第三是忠于法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是对法律负责;第四热心公益事业回报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是对社会负责。
    律师必须是一个善于团结的人。一家人,一条心,一股劲,绳才能拧成一股。以后律师生病住院,合伙人必须到医院看望。每个律师的生日都要有律所送的礼物。“三八”节女律师要特别受到关爱。只有大家团结一心,才能共同发展,共谋大业,使律所成为律师避风的港湾。要充分考虑年青律师的实际困难,执行一对一结对帮扶。给大家一种归属感、信任感、亲切感,全所上下团结一致,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较强的战斗力,不允许无事生非,拉帮结派等不正常现象滋生。
     律师必须是一个善于经营的人。经营,就是筹划、组织,本身是一种分析、制定和实施目标的过程。律师要经营自己的人生,律所要经营自己的未来,因此我们要围绕中心工作,发扬团队精神,为大项目提供配套、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大力拓展非诉业务,转变服务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市场意识,不计较一时的得失成败。只要努力经营,奋力工作就会立于不败之地。
    以上几个方面就是:诚信、学习、思维、责任、团结、发展,来构建宇萃律师事务所独特的文化体系。
                                                            (责任编辑:群 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网约空调维修工坠落受伤 业主是否担责
2.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上路发
3. 养老金账户能否被强制执行?
4. 多年前存款异地被取 银行是否担责
5. 骑车被行人挎包带勾住致重伤均无责任怎
6. 离异老人无儿无女 遗产可以代位继承
7. 事前约定提供装修 并非赠与不能撤销
8. 怀疑婚前隐瞒病史 可否申请撤销婚姻
9. 购房附带违建“阳光房” 拆除风险谁来
10. 行李砸伤邻座乘客 未尽义务担责赔偿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