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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包公

  发布日期:2009-5-27  查看次数:2466  来源:海运报
 
 

 

 

                          

   文艺作品将包拯塑造成光明和正义的化身,甚至被神化为日断阳、夜断阴,并非空穴来风,而是由于他的从政与为人确有过人之处。
   包公先以孝著称。中进士后他曾被派往外地任职,父母不愿远行,他便辞归养亲。二老去世后他坚持在庐墓守孝,服满后仍不忍离去。
   包公从政之初便注意廉洁自律。他从端州(端砚产地)知州调京师任殿中丞,力纠前任对贡砚巧取豪夺、进贡用以取媚权贵的积弊,严格要求只按进贡数量制作,“岁满,不持一砚归”,成为千古佳话。以后“虽贵,衣服饮食如布衣时”,保持着清贫本色。为了革除“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恶习,他“平居无私书(信),故人亲党皆绝之”。真是“六亲不认”,看似矫情,实也是不得已的。
   汴京由于权贵、太监大盖府第侵占河道,以致汴河堵塞。包公任开封府尹时碰上大水,便下令通通拆除,令权贵为之侧目。仁宗的张贵妃的堂叔张尧佐擢升过快,引起朝野的不满和谏官的弹动。包公时任御史中丞,上疏谏阻,反复陈辞,言语激动,以致“唾溅帝面,帝卒为罢之”。仁宗退朝后,对张贵妃说:“中丞向前说话,唾沫直溅到我的脸上。你只晓得找我要官,难道不知道包拯是御史中丞吗?”包公的谏疏全文至今犹存,义正辞严,直言无讳,今天读来仍有字字千钧、声震金石之感。
   包公虽嫉恶如仇,但为纠正属吏的苛刻,力求敦厚,讲究忠恕,有时难免失之过宽。一无赖抢人柴草,被人追夺时又将人打伤,包公只判他鞭刑。开封府负责掌刑的官员吕公孺认为“盗而伤主,法不止笞”,拒不执行。包公对他敢于坚持正确意见极为赞赏,以后任三司使时便任吕为判官,遇事常在听取吕的意见以后才作出决断。
   包公去世时只有64岁,留有遗言:“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可以说他是毕生坚持着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死而后不已的。这位廉政清明刚正不阿的楷模,一千多年来一直受到后人无比景仰,从这一点来说,包拯是不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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