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厅干部民告官出庭首人:政府损群众利益该赔就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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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8-9 查看次数:2172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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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区长:“我为何主动坐上被告席?”
“我们希望用实际行动表明依法行政的决心”
当前,“民告官”案件屡见不鲜,而作为被告的“官”,往往委托诉讼代理人或安排普通公务人员应诉。2014年4月,重庆市南川区区长曹清尧主动坐上被告席,与当地村民就征地纠纷在法律框架下展开辩论,平等接受法律的裁判并最终胜诉,被称为正厅级干部中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的第一人。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对话曹清尧,探寻这位地方“一把手”为何主动坐上了被告席。
依法行政需打破“官本位”思想
《瞭望》:大多数“民告官”案件中,鲜有“一把手”出庭应诉,或是放不下“官架子”,或是怕出庭后如果败诉脸上无光。你为何要做正厅级干部中出庭应诉“第一人”?
曹清尧:行政首长上法庭当被告需要勇气。我出庭应诉后,很多人对我当被告很不理解,一些朋友看了报道后,甚至截屏发给我,说你怎么当被告了。
我告诉他们,在法治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原告、被告只是在公平原则下解决纠纷的两方而已。法治社会中,每个人尤其是官员必须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要有敢于面对法庭、面对法律的担当与责任。
我这几年干基层工作的心得是,很多问题若能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一方面老百姓服气,另一方面也减少了行政成本。依法行政之路还很长,我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用实际行动表明我们依法行政的决心,也希望老百姓懂法和认认真真地用法。
《瞭望》:个别领导不善于从法律角度出发考虑问题,“权大于法”一直是坊间诟病的话题。
曹清尧:“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是法治建设的制约因素之一。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必须有法律“底线思维”。以我出庭应诉的官司为例,庭审结束后,我主动走过去跟原告当事人握手,她还很抱歉地说:“曹区长,对不起,我把你告了。”我说:“你跟我一样坐在平等的位置上,一起接受法律的公正裁判。你在庭审中陈述的一些情况也提醒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要更加注意保护老百姓的利益。”
必须扭转“信访不信法”惯性思维
《瞭望》:现在不少老百姓不愿意去法院,更希望通过信访甚至闹访来解决问题。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曹清尧:百姓的合法利益确实应该得到保障,但目前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少数人觉得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找的官越大,解决得就越快。我其实很希望那些上访群众多请律师,到法院去告政府;没钱请律师,政府可以进行法律援助,尽量少发生那些集体下跪、堵政府大门、堵马路的现象。跪和堵的做法,才是耽误人生、耽误发展。
我每次接访都带上法律顾问,绝不能越过法律底线花钱买平安,因为一旦超出法律规定去解决问题,就会引起不良连锁反应和更多的社会不公平。政府如果真的损害了群众利益,那么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瞭望》:看来“信访不信法”是不容易改变的。
曹清尧:政府不能只责怪群众,自己更要反思。有的地方政府对一些事件处理不及时或不积极,抱有“鸵鸟心态”,又不用法治方式解决,结果按下葫芦浮起瓢、顾此失彼,最终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强化法治思维方能提升治理能力
《瞭望》:“民告官”案件中,南川区政府有败诉的吗?
曹清尧:2013年,南川区政府与老百姓的官司约有100起,政府败诉率约为20%。我们分析败诉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决策时没有根据法律来决策,政府拍板时也没有底线,过去有时候是靠行政压力来做事情,的确让老百姓难以信服。
我们现在总是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告诫各级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尤其在决策过程中,不能越过法律的底线。政府通过法律解决一起纠纷,就可能减少上百次信访。事实证明,在法律框架下解决纠纷,老百姓觉得公平,政府也觉得依法行政有底气。强化法治思维,其实是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开启了新路径。
《瞭望》:在你的带动下,南川区政府部门的领导也会出庭应诉吗?
曹清尧:今年初,南川区政府出台了《南川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列入年度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对行政诉讼的出庭应诉工作不重视,不按照规定出庭应诉,或在法庭上不能对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供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其他因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造成严重后果的,政府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过错和责任。
《瞭望》:有人担心依法行政会影响发展效率、民生改善,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曹清尧:实际上,法治建设才是我们经济发展、民生改善长远可持续的有力保障。比如一个乡镇新上任一个领导。就要标新立异搞一套做法,一个厕所都要五年一修,这就是折腾,浪费严重。唯有在法律框架下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才能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才能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责任编辑: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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