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劳动合同 -> 内容  

劳动者拒签合同被解约 诉请双倍工资为获赔

  发布日期:2013-8-2  查看次数:1901  来源:法院网
 
 

 

    蒋某于1991年1月从部队复员后被安置到时为国有大型企业的某集团公司工作,工作了20年,然而却因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被解除。最近,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某化工公司支付蒋某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3046元,同时驳回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蒋某自1991年1月从部队复员后,经复退军人安置部门安置,一直在某集团公司下属的某化工公司从事锅炉维修和起重工作。工作期间,蒋某勤勤恳恳,踏踏实实,成为公司的技术骨干。然而自2008年8月份,该集团公司下属化工公司因设备故障发生爆炸造成生产线全面瘫痪,经济损失惨重。

  此时蒋某仍然与该集团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2008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止。此后,该企业的效益明归下滑,企业职工福利也不如从前,为挽救企业发展,集团公司于2009年7月将下属的化工公司全部资产转让给安徽皖维高新股份公司,此后,蒋某等人仍然在属安徽皖维高新公司旗下的某化工公司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蒋某劳动关系已从某集团公司转移至属安徽皖维高新公司旗下的某化工公司。由于皖维高新公司收购该化工公司后,该化工公司进行重组,企业暂时未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蒋某等部分企业职工表示不愿意留在该企业工作。企业则组织蒋某等进行培训学习并要求与蒋某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尽量挽留蒋某这样的技术人才。蒋某最终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而选择另谋职业。

  2010年6月11日,安微皖维高新公司旗下的某化工公司作出终止与蒋某的劳动关系的决定,蒋某不服而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部门受理后,逾期未作出裁决。

  蒋某为此诉至宜州市法院,请求某集团公司与安徽皖维公司下属某化工公司连带支付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和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合计79242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蒋某请求被告支付赔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而请求某集团公司承担责任,因该集团公司与其自2009年7月15日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其请求的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

  安徽皖维高新公司旗下的某化工公司自2009年7月15日以后,即与蒋某存在劳动关系。2010年6月因原告自己不愿意与该公司继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化工公司作出终止与蒋某劳动关系的决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而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该化工公司应当向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蒋某请求赔偿因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由于其在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时,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故该请求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均被驳回。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为民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副主任陈永革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人生“情趣”
4.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5.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6.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得11
最新·发布 更多
1. 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回顾与展望
2.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衔接
3. 再婚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两人共有房产
4. 全国首例司法确认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案
5. 新规落地,为噪声扰民按下“静音键”
6. 网络营销套路深,被误导消费怎么办?
7. 经营者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同解释应作出有
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9. 最高法公布反家暴大型案例之一张某强奸
10. 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之一牟某虐待案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