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出炉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4.85亿,手机网民2.7亿,而微博更是以208.9%的强劲势头成为网民增长最快的应用平台。在网络大行其道的今天,网络聊天为人际交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并逐渐成为网民延伸自我空间的一种方式,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节奏与交流方式。但与此同时,因网恋、网婚、裸聊引起家庭矛盾,甚至导致婚姻解体的事例也越来越多。今年1至5月份,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受理的90件离婚案件中有21件系因上网引发的婚外情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百分比高达23.3%,“网恋”正在成为夫妻分手、婚姻破裂的隐形杀手。
妻子坐月子
丈夫网上另结新欢
“他居然会陷入网恋,还非要和我离婚不可,多年的情分比不过一时的网聊?”自从丈夫摊牌自己爱上了女网友后,小梁感觉她的婚姻殿堂坍塌了。
小梁和小曾都是“80后”,两人大学时就已相爱。2009年4月,两人正式结婚。不久,小梁怀孕了。面对即将到来的爱情结晶,小两口异常开心,感情也越来越好。但小梁万万没有想到,一个虚拟的空间已经慢慢向丈夫张开了巨大的黑网,她的婚姻和爱情开始面临挑战。
随着肚子一天天鼓起,小梁发现丈夫的兴奋劲反而一天天变淡,对自己的关心也越来越少,有时甚至借口加班夜不归宿,花销也越来越大。2009年9月的一晚,小曾突然称有事匆匆离开。小梁在丈夫未关的电脑上发现了一条QQ聊天信息:“快点,老地方见。”疑惑的她翻开丈夫以前的聊天记录,顿时如五雷轰顶,原来丈夫早就与一个名叫“月儿”的女性网友以“老公”、“老婆”相称了。
几欲崩溃的小梁发疯似地给丈夫打手机,没人接,她就一个劲儿地打。小曾最后不耐烦地接了。她质问道:“你在哪儿?是不是在那个女人那儿?”小曾一听,在电话里一时语塞。“我要跟你离婚!”小曾知道知道大事不好,急忙打车回了家。原来,从2009年6月,也就是小梁怀孕第二个月起,小曾通过QQ聊天认识了“月儿”,加为好友每日联系,“月儿”柔情似水,不知不觉两个月过去了,小曾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位女网友。
听罢丈夫的坦白,小梁吃惊不已,她没有想到平时老实忠厚的丈夫竟然网恋了。公公婆婆知道这件事情后,将儿子狠狠地批了一顿,逼儿子和“月儿”一刀两断。因为心疼还未出世的孩子,小梁虽痛恨丈夫的不忠,但还是原谅了他。
2010年2月,小梁生下一女,但两人的感情却毫无转机。小曾与“月儿”依旧频繁联络。一次,小曾谎称要去广东出差,小梁第二天匿名给“月儿”打电话,听见了小曾的声音,赶到“月儿”住处后,发现小曾竟在“月儿”家里。小梁要求小曾开门,小曾拒绝,并将门从室内反锁。在“月儿”家门口,小梁的情绪失控了……
2010年6月,小曾搬到外面居住,双方开始分居。随后,小曾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念及女儿,开庭那天,小曾没有去法院,案件按撤诉处理了。2010年12月,小曾再次诉至法院,以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要求与小梁离婚。
庭审中,小梁坚持认为双方还有和好可能,表示不同意离婚。最终法院以小曾未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网聊数男友
网恋女闪婚又闪离
“80后”的阿宽大专毕业后在同安工业区一家家具企业当货检员,上网几乎占据了他所有的业余时间。2010年底,阿宽在QQ上认识了女网友珊珊,两个人年龄相仿,有很多共同话题,聊得很是开心。沉浸在虚拟空间中的阿宽,逐渐对珊珊产生了好感,一日不聊,如隔三秋,每天上网与珊珊视频聊天,成了阿宽的必修课。一个多月的密集聊天,两人已在网络上互称夫妻。
2011年春节后,珊珊从广东汕头坐车到厦门与阿宽见面。对女友的到来,阿宽兴奋不已,见到珊珊的那一刻,他更是激动,眼前的女孩比视频里更标致。当晚两人便一同住进了酒店。接下来,阿宽带珊珊在厦门玩了几天,珊珊临走时阿宽问她,是否愿意与他结婚,珊珊竟爽快地答应了。阿宽惊喜万分,暗暗夸赞自己手段高明。珊珊答应回汕头取户口本,一个星期后来厦门与阿宽办理结婚手续。
一周后,珊珊果然信守诺言,辞掉了服装店的工作,来厦门与阿宽结婚。阿宽身在农村的父母暗暗窃喜,感觉天上掉下了馅饼,不花一分钱便找来了媳妇,对儿子不住夸赞。两人没有举办任何仪式简单结合了。
婚后的珊珊随阿宽住在离他上班不远的出租屋。珊珊一时找不到工作,仍沉迷网络的她把上网当成了生活的唯一,对洗衣做饭也不闻不问。很快,在现实生活面前,两人激情掩盖下的差距与矛盾开始显现,争执与吵闹不断升级。这时,两人才发现竟然对对方的基本信息都知之甚少。不久,两个人开始打冷战,本来就没有基础的感情像“豆腐渣”工程摇摇欲坠。
2011年4月的一天,阿宽加班完回家,又累又饿的他却找不到一口水喝。玩电脑的妻子却因太累趴在桌上睡着了,QQ仍在不住闪烁着。阿宽打开珊珊的QQ窗口,发现她竟然同时和几个男性聊得不亦乐乎,并都以男女朋友相称,暧昧的语言和自己当初聊天时的情形如同翻版。恼羞成怒的阿宽再也无法控制积压已久的怒火,拉起珊珊一顿暴打……
第二天,珊珊去法院起诉阿宽,要求离婚,而这时离他们结婚仅两个月有余。
网络不应成为婚姻的粉碎机
■记者观察
情感,是困扰人类的一个永恒的问题。柏拉图曾解释说:“爱是射向无限的光,是经过20年的共同生活之后消失在癍疹鼻子和佝偻四肢上的光。”柏拉图这个被一些“痴男怨女”们当作“教条”信奉了两千多年的情感论断,在网络时代却逐渐失去了其原有的光辉。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增长17.1%,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离婚夫妻中,35岁以下者超过一半。其中,“80后”又占多数。
在现代都市里,人们享受着工业文明带来的种种生活上的便利和物质的奢华,却难以找到“爱情是什么”的完美答案。瞬息万变的世界,让他们不可能再用20年的时间去领悟爱的真谛,他们需要的是具体的、触手可及的爱的感觉,以及一种全新的爱的表达方式。在迷惘与选择之间,在清醒与放纵之间,狂喜、失落、麻木、失望交替在他们身上表现着,他们在爱与痛的边缘探索着新的情感之路。因不满足于平淡的婚姻生活,年轻男女通过外遇寻求刺激,已成为当前年轻人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电脑进入寻常百姓家庭生活的今天,年轻人有接受新生事物的超强能力,又极具好奇心,发生网恋情形增多,因网恋导致的离婚案件也明显增多。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一方面,婚内生活枯燥,产生审美疲劳,易被婚外异性的浪漫所吸引。另一方面,网络的出现给人提供了寻求感情慰藉的平台,现实中一些不能被满足的东西却可在网络世界中轻易得到实现。网络的虚拟性带来距离感,而距离产生美,因此网络把人性美化了,在网恋中双方所展现的都是自己最优秀的一面,如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寡言少语的人在网络中却是口若悬河。于是,有些人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堕入情网。当然,也有些人是出于好奇或对配偶的报复,主动出击,目的明确地为自己寻求一段新的恋情。
我们不能将婚姻破裂的原因简单地归咎于社交网站等网络工具,在还没有电子邮件以前,在还没有电话以前,这个问题就已经存在了。要减少网恋对婚姻的影响,关键在于处理好现实中真实的夫妻关系,多交流多沟通,不断培养自身魅力,增强家庭责任感,时刻注意为婚姻“保鲜”。因此双方需要在平淡的生活中创造和发掘不同的新意,不断地调整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这种自觉地寻找新意,其实也就是婚姻走向成熟的过程。我们不能认为步入婚姻就意味着上了终身保险,相反,只有悉心经营、精心呵护,爱情之树、婚姻之树才能长得更加葱郁。
网恋离婚案举证难
■法官说法
针对因网恋引发的离婚案件,厦门市翔安区法院法官张春雷在接受采访时向记者分析了此类案件的三个特点。
一是当事人70%以上是“80后”,且结婚时间不长,以两年左右居多,很多存在着“闪婚闪离”的情况。这类群体的价值观、婚姻观与传统价值观念存在较大冲突,传统婚姻观念对夫妻双方的行为制约已淡化或失灵,夫妻双方发生感情问题时,单靠原有的道德教化和当事人的自律已无法维系婚姻关系的存续。
二是网络空间具有一定的隐秘性,当事人普遍存在举证障碍,21件案件当事人均未能提供网络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支持其诉求。这些网聊的内容属于电子证据,这些内容都是是瞬息万变、稍纵即逝的,尤其是婚外情中的私聊信息,当事人出于不被发现的目的,非常容易进行篡改且不留任何痕迹。夫妻受害一方也很难选择公证来对这些证据进行保存。
三是网恋与现实中的婚外情有所区别,审理中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难以认定。这些案件中的当事人,大多是因为寻找刺激与满足好奇,甚至因无聊打发时间而产生了网恋,其主观目的并非破坏现有的婚姻,只是沉溺于网络中的那种感觉,他们都将网线另一端的那一位,设计成自己想象中的人,属于虚拟状态,在被丈夫或妻子发现后,演变成了婚姻大战,从理性分析,这些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对于如何处理此类案件,张春雷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一方面,适当加重过错方的举证责任,一方若能提供具有网络婚外情嫌疑方当事人QQ号码、MSN及网游用户名,法庭可要求嫌疑方提供密码并查看相关时段的聊天记录,以确定其是否存在网络婚外情行为;另一方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如查明一方确实存在网络婚外情的,可视为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并判决或调解离婚。(安海涛 徐 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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