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3日开始,国内多个网站相继有人举报,称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卫生局官员在抗洪期间公款组织外出旅游。7月14日,丰城市纪委书记陈学军证实,丰城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卫生局局长甘志华已被免职。7月13日,记者调查获知,甘志华于7月2日被宣布不再担任卫生局局长一职,三天后,其出任卫生局党委书记。“从局长变成书记,当然是属于处理。”陈学军说。(7月15日《新京报》)
在抗洪期间公款组织外出旅游,所谓的调查处理,结果却是从局长“游向”书记,这样的问责,显然是文过饰非、敷衍了事,激起民意的猛烈抨击,那是逃避不了的。可是,组织公款旅游甚至是豪华公款游,我们究竟能拿这些公仆怎样呢?民意的殷切期盼和官方的所谓处理,为何永远是天壤之别、相去千里?从局长“游向”书记,问责之“水”究竟有多浑?而什么令他们能在浑水中潇洒为官、级别照旧?
公款旅游,向来就不是啥错?别怪我们的苛责和讥讽,事实上,这样的意识,在很多领导干部那里根深蒂固———否则,去年沸沸扬扬的“广州海事法院公费豪华出国游”事件,广州海事法院院长罗国华虽被免职,而仅2个月后,为何又被任命为广东省政协副秘书长?否则,2009年终岁尾,河北省滦南县工商局各分局及科室,因再次完成局里下达的罚款等各种收费任务后以考察名义公费飞赴云南等地观光旅游,为何也是不了了之?
真是令人无语!我们那些正义而秉直的网友们,你们再是发帖曝光,再是奋力举报,他们都有对付我们的调查处理的手段和招术。挪个地方为官,游任新职,那几乎是公款旅游的处理潜规则———真不知道,如果那个游任书记的公仆一旦再公款旅游了,又该“游”任何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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