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宇萃快讯 -> 内容  

普法工作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河南省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发布日期:2010-6-21  查看次数:1775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河南省在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中,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勇于创新,克难攻坚,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突出重点对象,“法律六进”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拓展。河南省着力加强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法治河南与和谐中原”征文评选、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评选、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理论研讨等多项活动。省委中心组在2008年带头集体学法,2009年又组织全省36万余名公务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充分调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此同时,河南省紧紧抓住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工两个重点群体,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法制培训,使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河南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编印《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问答》、《农民必备法律常识》、“五五”普法宣传挂图等共计58万册,免费发放到全省近5万个行政村;印制《城镇社区居民法律常识宣传页》和《农村居民法律常识宣传页》2000多万份,免费发放到全省每户城镇社区和农村居民家中;免费为全省乡镇培训340名基层法制宣传骨干,使其成为农村普法的组织者和带头人;大力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全省青少年法制征文评选、“青少年远离黄赌毒”主题宣传活动和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省近百万名青少年参与了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实践活动,利用社会资源的优势,拓展了普法渠道,扩展了普法队伍,增强了普法效果。

  结合不同阶段的中心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河南省面向全省企业开展了“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教育活动、“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和“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动员律师、公证员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开展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妥善化解企业破产、拖欠职工工资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广泛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和“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努力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法制宣传教育,将传染病防治及公共卫生应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机融入到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中;广泛开展“迎国庆、讲法治、促和谐”和“庆新春、讲法治、促和谐”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信访、社会治安管理处罚、妇女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大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全面启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在全省掀起了创建活动新高潮。为引导、规范、推动创建工作,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河南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考核办法》、《河南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考核细则》。截至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全部启动了创建工作,全省158个县(市、区)已有96个启动了创建工作。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分注重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省民政厅联合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省教育厅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提高市、县(市、区)域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进而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中原崛起,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提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学法需求、接受习惯的变化,河南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开辟法制宣传阵地,增强法制宣传辐射力,先后举办了“河南法治建设成就巡礼”系列宣传报道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全省第二届法制文艺汇演等,在全社会形成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本网记者 邓红阳)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副主任陈永革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人生“情趣”
4.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5.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6.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得11
最新·发布 更多
1. 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回顾与展望
2.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衔接
3. 再婚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两人共有房产
4. 全国首例司法确认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案
5. 新规落地,为噪声扰民按下“静音键”
6. 网络营销套路深,被误导消费怎么办?
7. 经营者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同解释应作出有
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9. 最高法公布反家暴大型案例之一张某强奸
10. 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之一牟某虐待案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