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仲裁之声 -> 内容  

仲裁案例:“一裁终局” 省时省力

  发布日期:2010-6-11  查看次数:31553  来源:南国今报
 
 

 

    陈小姐在柳州市柳北区买了一套房子,房开商逾期交房,陈小姐通过提起仲裁,向房开商“追债”。最近,陈收到裁判文书,房开商要向她支付9000余元的违约金,陈有些担心:“如果房开商上诉,这笔钱估计得过段时间才能拿到手。”但陈的律师却很有信心地表示:如果房开商不主动履行支付义务,陈可以马上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裁判文书已经生效!” 

  原来,仲裁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一裁终局”。柳州仲裁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一裁终局”,是指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若当事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将不予审理。

    这位负责人透露,仲裁实行一裁终局,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节省当事人时间、精力和费用,符合经济领域注重效率的原则。据了解,根据我国《仲裁法》及《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有关规定,目前仲裁制度的结案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仲裁庭组成后4个月内结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结案时间为2个月;而涉外仲裁案件在仲裁庭组成或者成立后8个月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提请本会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相比之下,法院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二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适用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而针对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或30日内审结。 

  “一裁终局”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柳州仲裁委还积极尝试新举措裁断案件,力图更好地减少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比如针对一些权利义务明确、当事人争议较小的案件,引导双方接受“书面审理”的审案方式。2009年12月,柳州仲裁委受理两家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争议标的近9000万元;征得双方同意,仲裁庭采取“书面审理”,仅用3天时间就调解结案,当事双方非常满意。柳州仲裁委一名工作人员还提起这样一个案例:几年前,两名同单位的工友因为债务纠纷,前来申请仲裁;仲裁委当日立案,当日就根据双方意愿进行仲裁,并下达裁决书。 

  当然,有的市民担心仲裁“一裁终局”,万一出错将无法纠正。柳州仲裁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仲裁制度已经配备相关救助程序和制度,主观上,仲裁员专业、公正,而当事人是自愿选择仲裁,一旦不再信任仲裁制度,仲裁委将无法继续生存;客观上,仲裁员有回避制度,且如果仲裁裁决存在枉法裁决等情形,当事人也可申请法院撤销或者不予执行裁决。 

  实际上,柳州仲裁委2009年受案263件,没有一件案子被当事人申请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质量可见一斑。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网约空调维修工坠落受伤 业主是否担责
2.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上路发
3. 养老金账户能否被强制执行?
4. 多年前存款异地被取 银行是否担责
5. 骑车被行人挎包带勾住致重伤均无责任怎
6. 离异老人无儿无女 遗产可以代位继承
7. 事前约定提供装修 并非赠与不能撤销
8. 怀疑婚前隐瞒病史 可否申请撤销婚姻
9. 购房附带违建“阳光房” 拆除风险谁来
10. 行李砸伤邻座乘客 未尽义务担责赔偿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