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黄松有案1月19日一审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黄松有犯受贿罪和贪污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此,黄松有案一审终于尘埃落定。
自去年8月,中纪委和最高法院分别给予黄松有开出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处理起,围绕这一案件社会舆论热议不断。有网友提出这样的质疑,黄松有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且曾官至最高法院副院长,若把该案交给法院处理,能够做到最起码的司法公正吗?
今天,廊坊中院的判决对这一问题做给出了一个响亮的回答,人民法院对司法腐败决不容忍,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是什么级别的干部,只要目无法纪,弄权腐败,必将得到法律的严惩。黄松有被“双规”后不久,针对法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最高法院迅速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防止司法腐败,媒体评价“反腐倡廉的制度之多、措施之实前所未有”。
去年1月8日,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少数法官违法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最高法院颁布了《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为约束法院干警的业内外活动设置了不容逾越的行为底线。一年来,全国法院共处理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法院工作人员319名,其中,120人被移送司法处理,14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31人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或者受到其他处理。
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专职廉政监察员,是颁布“五个严禁”规定之后,最高法院推出的又一项重大廉政措施。迄今为止,最高法院已在审判、执行和行政装备部门设立了14名专职廉政监察员,全国共有2392个法院建立了廉政监察员制度,并已配备24521名廉政监察员。这一制度的建立,使得监督触角延伸到了法院办案一线的工作环节,对于切实加强对法院权力行使重点部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不公、不廉问题产生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此外,从媒体的报道得知,最高法院去年还数次向高院派出巡查组,开展司法巡查,下大力气防止司法腐败。从这些切切实实、真真切切的举措中,我们能够感受到最高法院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的意志和决心,而今天重判黄松有,对恢复和重振司法公信必将产生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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