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劳动合同 -> 内容  

20年前工伤致残 20年后终获赔偿

作者: 和忠 永祥
  发布日期:2009-11-4  查看次数:1645  来源:中国法院网
 
 

     二十年前,牛某在工作期间滑倒被货物砸伤,后经鉴定,牛某伤残等级为七级。因仲裁委员会对牛某的工伤申请作出了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原单位也拒绝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牛某愤而将单位告上法庭。10月2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许昌保元堂药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牛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工资等共计35397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3岁的牛某系许昌市医药公司的职工,2003年该公司改制为许昌保元堂药业有限公司。1988年2月3日,牛某在工作中因搬运货物受伤引起咯血。在随后的几年中伤病多次复发。后牛某的病情经医院诊断为闭合性胸部压伤,细支气管破裂伤。1999年牛某因病不能上班,但工资仍继续发放。2000年4月到2003年9月牛某被单位停发工资。2003年10月份开始单位每月向原告发160元(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金)。2006年5月16日,牛某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牛某现已办理退休,从社会保险部门领取退休金。2007年9月17日牛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劳动仲裁,该委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牛某遂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牛某作为原许昌市医药公司的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当时公司已认可牛某为工伤。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豫劳社工伤(2005)4号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职工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当时已经有关部门或单位确定为工伤,但未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不再补办工伤认定手续,《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应继续按原规定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原告牛某在1988年2月3日工作中所受伤害应属工伤。许昌市医药公司改制为许昌保元堂药业有限公司后,应由被告许昌保元堂公司承担本案民事责任。因此,判令许昌保元堂药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牛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600元、医疗费3432元、工资16065元、鉴定费300元等共计35397元,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副主任陈永革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3. 卢氏古今谈
4.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5. 人生“情趣”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8.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9.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
10. 副主任陈永革
最新·发布 更多
1. 全职妈妈被诉离婚 家务补偿可获支持
2. 外墙脱落砸坏轿车 物业公司担责赔偿
3. 多次代打卡被开除 严重违纪解约合法
4. 我家的智能门锁是否侵犯邻居隐私权
5. 全职妈妈诉讼离婚 家务补偿可获支持
6. 养宠乱象危害公共安全 依法治案例
7. 签署的贷款合同存在空白 效力如何认定
8. “醉骑”撞“违停”受伤致残责任划分
9. 中介收租金后跑路 房东应否退还租金
10. 反击滋事者致其受伤 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