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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跳命的”——杨丽萍的人生“跳跃”

——走近民营文化企业家 ①
  发布日期:2009-6-20  查看次数:183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从纯粹的舞者到成功的民营文化企业家

    编者的话

  近年来,在文化体制改革号角的感召下,不少先行者起锚扬帆,从事文化产业经营,成为在文化市场上“淘金”的文化企业家。在这批“弄潮儿”中,有很多是民营文化企业家。他们有过探索,有过困惑,也有所收获。

  从今天起,本版推出“走近民营文化企业家”系列报道,与读者一起体味几位民营文化企业家在文艺演出、影视制作、动漫、网络等文化产业领域奋斗的酸甜苦辣。希望他们的故事,对正在进行中的文化体制改革,对国有文化企业的转企改制,有所启示。

  

  杨丽萍,云南洱源白族人,生于1958年11月10日。1971年从村寨进入西双版纳州歌舞团,1980年后调入中央民族歌舞团。以“孔雀舞”闻名,被誉为继毛相、刀美兰之后的“中国第二代孔雀王”,是国内第一个举办个人舞蹈晚会的青年舞蹈家。1986年她创作并表演了独舞《雀之灵》,一举成名。

  近日,著名舞蹈家杨丽萍带着新作——大型衍生态打击乐舞《云南的响声》开始了首轮50场全国巡演,并刚刚结束了福州站的演出。提起作品的市场前景,杨丽萍信心满满,“目前每场上座率都在九成以上,首轮巡演后就能收回成本。”

  在有些国有艺术院团抱怨“不演不赔,一演就赔,越演越赔”的情况下,由杨丽萍编排并领衔主演的《云南映象》、《藏谜》、《云南的响声》等作品却在演出市场上大获成功。人们在感慨的同时,也在好奇:从一名舞蹈演员到一名成功的民营文化企业家,杨丽萍是怎样完成这一人生“跳跃”的?在这条路上,她又收获了怎样的感悟?

  【感悟之一】作品为王

  “好作品是走向市场的本钱,是票房的保证”

  无论是当年做舞蹈演员,还是现在带着演员闯市场,杨丽萍对艺术作品的严苛有目共睹。

  杨丽萍出生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一个农民家庭,自幼痴迷于舞蹈。1971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到洱源县招演员,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年仅13岁的小丽萍顺利通过选拔,自此开始舞台生涯。

  1979年,因主演民族舞剧《孔雀公主》,杨丽萍开始崭露头角。第二年,她被调入中央民族歌舞团。但在舞蹈创作方面,杨丽萍始终保持着看似“另类”的个性。她拒绝参加例行的芭蕾舞基本功训练,在团里曾一度引起争议。“那些成套的基本功,我练过一段时间后觉得自己练僵了,就跟领导提出不练了,我觉得那种训练不适合我。当时教练们都很不满意,觉得舞蹈演员一定要练这些东西,可我坚决不练,还自创了另一套练法。”这在当时几乎是不可想象的行为,杨丽萍因此受到了扣营养费、不发练功服等处罚。

  过去,杨丽萍有一句名言,“他们是跳舞的,我是跳命的。”她不能忍受作品哪怕有一丝的不完美。

  今天,杨丽萍经常放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好作品是走向市场的本钱,是票房的保证。”为编排《云南映象》,她曾用一年多时间走遍云南采风;创作《藏谜》时,她也曾多次深入藏族群众聚居区。杨丽萍毫不掩饰地说,“我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艺术品位的人,并且敢于创新”。多年的演出经验使她非常了解演出商和观众的需求,哪个地方该起掌声,哪个地方该有惊叹声,她都会站在观众的角度,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去抠,“气氛掉下来了就要改,不精彩的就要拿掉。”在表演时,她要求每个演员都要使劲儿,每个动作都要做到位,以至于曾有剧场负责人担心舞台会被震塌。  

  如今,已经演了5年的《云南映象》,仍在边跳边改,不断完善。

  【感悟之二】市场为大

  “一个国家要养活那么多文艺团体,这在国外很难想象”

  人们知道杨丽萍试水商演,是从2004年由她担任艺术总监、总导演并领衔主演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开始的。不过,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自上世纪90年代后,杨丽萍就没再领过国家的工资,她决定靠作品养活自己。

  事实上,这种商业上的尝试还可以追溯得更远。1986年,杨丽萍创作的独舞《雀之灵》获得全国舞蹈比赛一等奖,那只孤傲又优雅的“神鸟”让她一举成名。风光的背后,很少有人知道,《雀之灵》的录音费、制作费全部是她从工资中抠出来的,演出服也是借来700块钱买的,而当时她每月的工资也就100多块钱。为了筹钱,她还卖掉了心爱的手表。

  不过,在杨丽萍看来,文艺工作者自己筹钱进行创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文艺工作者要靠国家养活,就像农民种不出大米。一个国家要养活那么多文艺团体,这在国外很难想象。”

  2002年,杨丽萍开始创作《云南映象》,为试水商演做准备。投资方原本想要一台取悦游客的晚会,而杨丽萍却从田间地头招来一批农民上台表演,自感看不到商业前景的投资方临时撤资。杨丽萍拿出自己的积蓄,卖掉了在大理的房子,并开始走穴、拍广告赚钱。终于熬到首演的日子,非典疫情又突然袭来,所有演出被迫停止,债权人纷纷找上门来……

  历经磨练,最终守得云开见月明。2004年4月10日,《云南映象》在北京保利剧院亮相,拉开了全国巡演的序幕。5年多来,《云南映象》演遍全国各主要城市,以及海外50多个国家和地区,甚至开出了每场3万美元的报价。如今,《云南映象》每晚都在昆明会堂定点演出,仍然非常叫座。  

  谈起旧事,杨丽萍很淡然,“我从来没喊过苦。房子卖了可以再买嘛,但如果我不走市场,可能现在我连一件好点儿的衣服都买不起。”对于将作品推向市场,她说,“以前做艺术就是做艺术,谈钱的话就显得太铜臭味,现在大家都以卖座为荣了,都在比谁的票房高,社会大环境已经变了。”

  【感悟之三】管理为先

  “表演时帽子掉了会被扣钱,节假日工作会有双薪”

  《云南映象》商演一年后成立了公司。杨丽萍坦承,她并没有太多经济头脑,尤其在公司运作之初,也并不太懂经营。“《云南映象》的灯光和音响一直是租的,这几年演下来,光租金就付了一两千万,我连个灯泡都没落下。”作为法人的杨丽萍在潜心艺术的同时,也开始思考“如何将艺术变成钱”,开始考虑改变公司的运作方式。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她,为配合演出推广,也开始频繁出席新闻发布会,频频接受媒体采访。而她的亲戚想看演出,也得到窗口去排队买票,“我只负责表演,卖票是演出商的事,这就是市场规律。”

  与《云南映象》演出一年以后才成立公司不同,《云南的响声》刚开始创作,为进行商业演出服务的云南的响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成立了。虽然公司运营主要由执行总经理负责,但作为法人的杨丽萍还是有一套像模像样的管理理念。“我要算成本。灯光和音响这次不租了,我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巡演到第二轮时就都归我了。”杨丽萍介绍说,公司目前实行企业化管理,工人装台、拆台都有劳务费。对演员实行绩效考核,表演时帽子掉了会被扣钱,节假日工作会有双薪。

  杨丽萍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云南的响声》的演出投入仅三四百万元,目前每演一场,公司有13万元入账,首轮50场巡演下来就有600多万元。不算购买灯光、音响等器材的费用,首轮过后我就能收回成本,演出商也肯定是赚的。”《云南的响声》还在创作阶段,北京希肯国际演出有限公司就找上门来,戏还没开演,预付款已经到账。双方签下合作协议后,又有40多家演出商闻风而至,有的开出的价格比希肯高一倍,但都被杨丽萍婉拒了。“签了协议就要讲诚信,不能违背行规”,如今的杨丽萍,说起生意经来已是头头是道。

  在市场上摸爬滚打了几年的杨丽萍,谈起如今国内演出市场的一些“毛病”也毫不客气。“我们在一个城市演出时,剧场方面为了让观众去看另一场演出,竟让售票员造谣说‘杨丽萍今晚不演’,或者直接说‘没票了’。还有的城市,剧场租金一天20万元,剧场还要分票房回扣,演出商几乎赚不到什么钱,哪还有积极性去运作演出?有的地方游客花100块钱买演出票,导游会拿走七八成的提成,演出团体互相杀价,恶性竞争!”

  杨丽萍认为,“国内演出市场的经营管理方式应该向国际靠拢,演出成本还应降低。国家有必要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艺术作品达到什么等级,才能在相应级别的剧场演出,同时为剧场租金、演出费、门票等定下指导标准。” 
编者的话

  近年来,在文化体制改革号角的感召下,不少先行者起锚扬帆,从事文化产业经营,成为在文化市场上“淘金”的文化企业家。在这批“弄潮儿”中,有很多是民营文化企业家。他们有过探索,有过困惑,也有所收获。

  从今天起,本版推出“走近民营文化企业家”系列报道,与读者一起体味几位民营文化企业家在文艺演出、影视制作、动漫、网络等文化产业领域奋斗的酸甜苦辣。希望他们的故事,对正在进行中的文化体制改革,对国有文化企业的转企改制,有所启示。

  

  杨丽萍,云南洱源白族人,生于1958年11月10日。1971年从村寨进入西双版纳州歌舞团,1980年后调入中央民族歌舞团。以“孔雀舞”闻名,被誉为继毛相、刀美兰之后的“中国第二代孔雀王”,是国内第一个举办个人舞蹈晚会的青年舞蹈家。1986年她创作并表演了独舞《雀之灵》,一举成名。

  近日,著名舞蹈家杨丽萍带着新作——大型衍生态打击乐舞《云南的响声》开始了首轮50场全国巡演,并刚刚结束了福州站的演出。提起作品的市场前景,杨丽萍信心满满,“目前每场上座率都在九成以上,首轮巡演后就能收回成本。”

  在有些国有艺术院团抱怨“不演不赔,一演就赔,越演越赔”的情况下,由杨丽萍编排并领衔主演的《云南映象》、《藏谜》、《云南的响声》等作品却在演出市场上大获成功。人们在感慨的同时,也在好奇:从一名舞蹈演员到一名成功的民营文化企业家,杨丽萍是怎样完成这一人生“跳跃”的?在这条路上,她又收获了怎样的感悟?

  【感悟之一】作品为王

  “好作品是走向市场的本钱,是票房的保证”

  无论是当年做舞蹈演员,还是现在带着演员闯市场,杨丽萍对艺术作品的严苛有目共睹。

  杨丽萍出生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一个农民家庭,自幼痴迷于舞蹈。1971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到洱源县招演员,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年仅13岁的小丽萍顺利通过选拔,自此开始舞台生涯。

  1979年,因主演民族舞剧《孔雀公主》,杨丽萍开始崭露头角。第二年,她被调入中央民族歌舞团。但在舞蹈创作方面,杨丽萍始终保持着看似“另类”的个性。她拒绝参加例行的芭蕾舞基本功训练,在团里曾一度引起争议。“那些成套的基本功,我练过一段时间后觉得自己练僵了,就跟领导提出不练了,我觉得那种训练不适合我。当时教练们都很不满意,觉得舞蹈演员一定要练这些东西,可我坚决不练,还自创了另一套练法。”这在当时几乎是不可想象的行为,杨丽萍因此受到了扣营养费、不发练功服等处罚。

  过去,杨丽萍有一句名言,“他们是跳舞的,我是跳命的。”她不能忍受作品哪怕有一丝的不完美。

  今天,杨丽萍经常放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好作品是走向市场的本钱,是票房的保证。”为编排《云南映象》,她曾用一年多时间走遍云南采风;创作《藏谜》时,她也曾多次深入藏族群众聚居区。杨丽萍毫不掩饰地说,“我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艺术品位的人,并且敢于创新”。多年的演出经验使她非常了解演出商和观众的需求,哪个地方该起掌声,哪个地方该有惊叹声,她都会站在观众的角度,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去抠,“气氛掉下来了就要改,不精彩的就要拿掉。”在表演时,她要求每个演员都要使劲儿,每个动作都要做到位,以至于曾有剧场负责人担心舞台会被震塌。  

  如今,已经演了5年的《云南映象》,仍在边跳边改,不断完善。

  【感悟之二】市场为大

  “一个国家要养活那么多文艺团体,这在国外很难想象”

  人们知道杨丽萍试水商演,是从2004年由她担任艺术总监、总导演并领衔主演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开始的。不过,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自上世纪90年代后,杨丽萍就没再领过国家的工资,她决定靠作品养活自己。

  事实上,这种商业上的尝试还可以追溯得更远。1986年,杨丽萍创作的独舞《雀之灵》获得全国舞蹈比赛一等奖,那只孤傲又优雅的“神鸟”让她一举成名。风光的背后,很少有人知道,《雀之灵》的录音费、制作费全部是她从工资中抠出来的,演出服也是借来700块钱买的,而当时她每月的工资也就100多块钱。为了筹钱,她还卖掉了心爱的手表。

  不过,在杨丽萍看来,文艺工作者自己筹钱进行创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文艺工作者要靠国家养活,就像农民种不出大米。一个国家要养活那么多文艺团体,这在国外很难想象。”

  2002年,杨丽萍开始创作《云南映象》,为试水商演做准备。投资方原本想要一台取悦游客的晚会,而杨丽萍却从田间地头招来一批农民上台表演,自感看不到商业前景的投资方临时撤资。杨丽萍拿出自己的积蓄,卖掉了在大理的房子,并开始走穴、拍广告赚钱。终于熬到首演的日子,非典疫情又突然袭来,所有演出被迫停止,债权人纷纷找上门来……

  历经磨练,最终守得云开见月明。2004年4月10日,《云南映象》在北京保利剧院亮相,拉开了全国巡演的序幕。5年多来,《云南映象》演遍全国各主要城市,以及海外50多个国家和地区,甚至开出了每场3万美元的报价。如今,《云南映象》每晚都在昆明会堂定点演出,仍然非常叫座。  

  谈起旧事,杨丽萍很淡然,“我从来没喊过苦。房子卖了可以再买嘛,但如果我不走市场,可能现在我连一件好点儿的衣服都买不起。”对于将作品推向市场,她说,“以前做艺术就是做艺术,谈钱的话就显得太铜臭味,现在大家都以卖座为荣了,都在比谁的票房高,社会大环境已经变了。”

  【感悟之三】管理为先

  “表演时帽子掉了会被扣钱,节假日工作会有双薪”

  《云南映象》商演一年后成立了公司。杨丽萍坦承,她并没有太多经济头脑,尤其在公司运作之初,也并不太懂经营。“《云南映象》的灯光和音响一直是租的,这几年演下来,光租金就付了一两千万,我连个灯泡都没落下。”作为法人的杨丽萍在潜心艺术的同时,也开始思考“如何将艺术变成钱”,开始考虑改变公司的运作方式。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她,为配合演出推广,也开始频繁出席新闻发布会,频频接受媒体采访。而她的亲戚想看演出,也得到窗口去排队买票,“我只负责表演,卖票是演出商的事,这就是市场规律。”

  与《云南映象》演出一年以后才成立公司不同,《云南的响声》刚开始创作,为进行商业演出服务的云南的响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成立了。虽然公司运营主要由执行总经理负责,但作为法人的杨丽萍还是有一套像模像样的管理理念。“我要算成本。灯光和音响这次不租了,我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巡演到第二轮时就都归我了。”杨丽萍介绍说,公司目前实行企业化管理,工人装台、拆台都有劳务费。对演员实行绩效考核,表演时帽子掉了会被扣钱,节假日工作会有双薪。

  杨丽萍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云南的响声》的演出投入仅三四百万元,目前每演一场,公司有13万元入账,首轮50场巡演下来就有600多万元。不算购买灯光、音响等器材的费用,首轮过后我就能收回成本,演出商也肯定是赚的。”《云南的响声》还在创作阶段,北京希肯国际演出有限公司就找上门来,戏还没开演,预付款已经到账。双方签下合作协议后,又有40多家演出商闻风而至,有的开出的价格比希肯高一倍,但都被杨丽萍婉拒了。“签了协议就要讲诚信,不能违背行规”,如今的杨丽萍,说起生意经来已是头头是道。

  在市场上摸爬滚打了几年的杨丽萍,谈起如今国内演出市场的一些“毛病”也毫不客气。“我们在一个城市演出时,剧场方面为了让观众去看另一场演出,竟让售票员造谣说‘杨丽萍今晚不演’,或者直接说‘没票了’。还有的城市,剧场租金一天20万元,剧场还要分票房回扣,演出商几乎赚不到什么钱,哪还有积极性去运作演出?有的地方游客花100块钱买演出票,导游会拿走七八成的提成,演出团体互相杀价,恶性竞争!”

  杨丽萍认为,“国内演出市场的经营管理方式应该向国际靠拢,演出成本还应降低。国家有必要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艺术作品达到什么等级,才能在相应级别的剧场演出,同时为剧场租金、演出费、门票等定下指导标准。”     责任编辑:群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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