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典当关系成立,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典期届满,出典人赎回出典的房屋并将原典价返还承典人,承典人将出典的房屋交还给出典人,房屋典当关系归于消灭。
2.房屋典期届满,出典人在约定的回赎时间内不回赎房屋,房屋的所有权即转移给承典人,承典人无权索回典价。
3.房屋典期届满不赎,由承典人对典当的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4.房屋典期届满逾10年,或房屋典契中未载明典期,经过30年未赎的,原则上视为绝卖,房屋所有权归承典人,典当关系终止。承典人可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所有权登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然后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 责任编辑:群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