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劳动合同 -> 内容  

员工自行缴纳单位漏缴医保费后能否追偿?

  发布日期:2026-8-18  查看次数:13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院:用人单位未足年为员工缴纳医保,属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员工缴纳职工医保,员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纳医保后,能否找用人单位追回?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判决某公司赔偿劳动者垫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损失14150.3元。

  范某于1997年5月入职宁化某公司,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999年7月开始,某公司为范某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5年1月开始为范某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8年10月范某离职。2025年9月,范某在办理退休时被告知欠缴相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为顺利办理退休,范某补缴了74个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范某要求某公司补偿其替公司垫付的1999年7月至2004年12月共66个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双方协商未果,范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宁化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在2001年6月30日以前,某公司没有条件和义务为包括范某在内的员工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根据《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1999年7月至2001年6月30日,范某作为某公司员工,在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的工作年限视同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因此,某公司应承担2001年7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共42个月未为范某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共计14150.3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某公司未足年为范某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属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范某办理退休手续时自行缴纳后请求某公司赔偿其垫付的6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诉讼请求,部分予以支持,即某公司应承担2001年7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未为范某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共计42个月。最终,法院判决某公司赔偿范某垫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损失14150.3元。判决生效后,某公司向范某支付了赔偿款。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建立的重要保险。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本案中,用人单位漏缴职工医保42个月,存在明显过错,劳动者自行补缴医保后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在此提醒,各用人单位要自觉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劳动者若遭遇此类侵权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为民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副主任陈永革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人生“情趣”
4.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5.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6.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得11
9.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10.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民?
最新·发布 更多
1. 卖房后遇政府拆迁,卖方能反悔?
2. “进货式网购”遇纠纷,能要求三倍赔偿
3. 员工自行缴纳单位漏缴医保费后能否追偿
4. 认为楼上制造噪音,楼下邻居用音响反制
5. 农民工的欠薪,该由谁来清偿?
6. 超载出事故,保险赔不赔
7. 擅自经营储存甲醇,被判有期徒刑3年6
8. 矿山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罚款!
9. 占用消防通道,拒不改正且不配合处理,
10. 交通事故后,车辆维修费高于实际价值怎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