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京隆重举行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名誉主任任建新发来贺信。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在会上致辞。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是1959年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在中国贸促会下设立的我国专业海事仲裁机构。设立时名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1988年更名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海仲)。
50年来,海仲独立、公正地解决了大量的海事争议,有力地维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国内外的航运、保险、贸易、法律等各界赢得了极高的信誉。海仲的受案数量已跃居国际海事仲裁机构的前列,仲裁裁决的质量和公信力得到了普遍认可。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海仲受理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案件类型也更加多样化,为规范我国的航运贸易秩序,建立健全我国的海商法律制度,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海仲总会设在北京。为配合把上海建设成国际海运中心的国家发展战略规划,海仲于2003年初在上海设立了分会,至今已受理了150多个海事海商仲裁案件,使得上海海事仲裁品牌在国内外航运法律界产生了重要影响。现在已经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仅在今年前5个月,已经受理案件30多个,争议标的达7.5亿元人民币。经中国贸促会批准,上海分会今年起同时启用“上海海事仲裁院”名称,以进一步明确上海分会的工作定位,大力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建设。
此外,海仲还在天津、大连、青岛、宁波和广州几个主要的港口城市建立了办事处。
法制网记者 王婧 责任编辑:群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