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消费维权 -> 内容  

能否自带酒水应由市场说了算

  发布日期:2009-5-30  查看次数:2297  来源:中国青年报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5月22日表决通过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删除了原来条例中有的“饭店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不得收取开瓶费、包间费等不合理的费用”的条款,这意味着,今后消费者能不能自带酒水、饮料,将由饭店来决定。修改后的条例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中国青年报》5月25日)



    商家“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问题,近年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围绕这一争议,主要有两种意见:大多消费者及消协认为,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对格式合同和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餐饮企业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并收取开瓶费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应予叫停。商家及其行业协会(如中国烹饪协会)则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餐饮企业是否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是否收取开瓶费等,属于经营自主权范畴。

    从之前的相关案例看,多是消费者“打败”商家,被消费者告上法庭的餐饮企业,大多“赔了夫人又折兵”。但有趣的是,湖南、广西、山东、贵州、安徽等地,在近年来的相关规定中,都判定:是否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可由商家说了算。

    解决消费者能否自带酒水的问题,有两种解决途径,一是法律手段,二是市场手段。就市场现状而言,餐饮市场是中国竞争最为活跃、充分的市场,基本没有垄断现象,那么解决争议最好的方式,莫过于市场协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认为:“交易成本为零时,财产权利的法律安排不会对效率产生影响,私人谈判总是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也就是说,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下(交易成本为零),与其通过法律手段,不如通过自由协商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无论从哪种角度讲,消费者能否自带酒水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来解决。表面上看,好像没有了法律强制规定,饭店就可以不让消费者自带酒水,决定权在饭店手里;而实际上,真正拥有决定权的还是消费者,你可以用脚投票。经营者有自主经营权,可以决定是否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可以选择去这家饭店吃饭,也可以选择去那家。这两种权利之间是没有根本冲突的,真正聪明的商家也不会只顾眼前利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都应该学会通过市场的方式解决争议、达成妥协,而无须动辄诉诸法律或行政手段。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政府都应避免直接干预市场主体,避免侵犯市场主体的经营权,使市场保持高度的竞争活力。从另一方面说,这也是对消费者权利的尊重。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仍然将为消费者兜住两个底: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如果经营者未尽到告知义务,等顾客吃到一半或结账时才提出“不能自带酒水,要收取服务费”,这无疑不是“协商”。   责任编辑:群 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网约空调维修工坠落受伤 业主是否担责
2.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上路发
3. 养老金账户能否被强制执行?
4. 多年前存款异地被取 银行是否担责
5. 骑车被行人挎包带勾住致重伤均无责任怎
6. 离异老人无儿无女 遗产可以代位继承
7. 事前约定提供装修 并非赠与不能撤销
8. 怀疑婚前隐瞒病史 可否申请撤销婚姻
9. 购房附带违建“阳光房” 拆除风险谁来
10. 行李砸伤邻座乘客 未尽义务担责赔偿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