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判案奇招
焚猪审出罪犯
三国时的张举任句章县令。一天,有个女人杀死丈夫,放火烧房以图灭迹。她伪装得悲悲切切地告诉邻里,说是火把丈夫烧死了。
丈夫的家人产生怀疑,告到官府。张举让人弄来两头猪,杀掉一头,留下一头,然后堆放柴草焚烧这两头猪。那头活活烧死的猪口里有灰;事先杀死的猪口里没灰。
案发后,张举曾查验过那具尸体,口中没有灰,他把死者的妻子提来审讯,并举出证据,这女人便老老实实地服罪了。
听话辨出真情
北宋时,丞相张杲卿任润州知府。有个女人的丈夫很多天没回家,有人说莱园的井里有死人,女人察看后大哭着说: “是我的丈夫啊!”于是报告了官府。
张杲卿让下属官员召集她的邻居验证是不是她的丈夫。众人都认为井太深根本看不清,无法辨认,请求捞出尸体验证。
张杲卿说: “众人都不能分辨,那女人凭什么知道是她的丈夫呢?”
经过审问,女人招供,是与她通奸的男人杀害了她的丈夫,那女人也参与了。
一言识破罪人
宋代时,湖州人赵三与周生相约同到南京去做生意。赵三先上船,在船中打瞌睡。船夫张潮贪钱,把船摇到偏僻地方,把赵三沉到河里淹死。他把船摇回原处,假装睡熟了。
周生到后等了很久,赵三还没来,便喊醒张潮,叫他去催。张潮敲赵三的门,呼叫:“三娘子,赵三为何还不来?”赵妻孙氏大惊道: “他出门很久了,难道还没有上船吗?”
张潮回复周生,周生和孙氏到处找,找了三天不见踪影。周生写状子告到县里,县官怀疑孙氏害死丈夫。有个专管案子的杨评事看了状子说: “敲门便叫 ‘三娘子’,一定是晓得房中没有丈夫呀!”因此断定张潮有罪。
经审问,张潮只得认罪。
一食定出凶手
宋代庐陵 (今江西吉水县)人欧阳晔治鄂州时,百姓争船斗殴打死了人,案子长期不能了断。欧阳晔亲自到监狱里放出囚犯,让他们坐在庭院里,去掉枷锁,给他们吃饭。
吃完以后,除了留下一人在庭院里以外,其他都安慰了一番送回牢房。留下的人神色慌乱,欧阳晔说:“杀人的就是你!我看吃饭的人都用右手拿勺子,而唯独你用左手。而死者的伤在右肋,这是你杀人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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