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件发展至今,其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就是邓贵大黄德智等三人借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对一个无辜女子施行强暴行为,招致该女子的强烈反抗,最后命丧黄泉,但该案的最后结局可能成为中国价值取向的风向标。
假如邓玉娇以正当防卫为由被无罪释放,就是正义的胜利,妇女的胜利,邪恶势力的失败,官僚政客的失败,政府真正取信于民,取信于无辜的受害者。
假如邓玉娇被判刑,无论是判死刑还是判一年徒刑,则最后的结局很可能对广大妇女不利,既妇女能顶半边天时代正式宣告结束。
现在对妇女不利的事早已出现,最直接的例子就是对奸淫幼女的司法解释,我不妨再重复数叨一次:“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在当今社会谁有资格对幼女施行暴利和性侵犯,无疑是那些官员们,只要他们借用任何借口说自己不知对方是幼女,那就可以发生性关系了,就可以不认为是犯罪了,从这条法律解释就知道,对妇女不利的法律已经从妇女的幼年就开始了。
邓玉娇案件从一开始就向对邓贵大们有利的一方面转化,最直接的证明是高一飞对邓玉娇案件的解读:“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有一个前提,对方要有强奸,否则就是防卫过当,可以认定她是故意杀人。 对于防卫过当会考虑它的性质,量刑的时候应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高一飞等所谓言论是代表权贵官僚们的利益,根本不把下层群众的利益放在心里,对邓玉娇一案的结局就会有起码的了解。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法律的天平会倾向邓玉娇吗?根本不能,邓玉娇没有多少文化,不会现代化生产技能,更不是一方利益的代表者,她只是一个人而已,而邓贵大们,黄德智们,他们可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而是有一批人在为他们撑腰,他们有高贵的文凭,有现代化工具可以玩弄,有权倾一方的势力,所以案子没有审理就能立判高底了。
邓玉娇的案件已经不是她个人的案件,而是牵涉广大妇女的根本利益,只要给邓玉娇判刑,无论是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哪怕仅仅是两三年的徒刑,只要证明邓玉娇有罪,就可能对广大妇女极大的精神伤害,这样的判决等于告诉广大妇女,任何对男人侵犯的反抗,尤其是对男性性侵犯的反抗,都是有罪的,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从目前巴东的表态来看,趋势正向着对邓玉娇不利的方向发展,邓玉娇面对有罪判决将可能无法避免,她将直接对广大妇女造成直接的心理冲击,妇女地位将极大降低。
中国会从此进入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的封建秩序时代吗?我国不是已经开始重新对孔子进行评价了吗?孔子学说再次登上我国道德的圣地,对孔子的尊崇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从对幼女奸淫的司法解释到这次对邓玉娇案件定性,集中说明了妇女地位已经开始极大的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