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主任赵俊波
赵俊波,高级律师,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三门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三门峡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律师维权委员会副主任,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会长,卢氏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三门峡市第三届优秀青年卫士,三门峡十佳律师,三门峡市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卢氏县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十佳政法干警。河南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
精通刑事和民商事法律,擅长刑事辩护和民商事案件代理,公司治理、企业法律事务,建筑、房产、投资合伙、项目谈判、债权处置、案件申诉等。主要论文著作有“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基本原则”《生活文艺》、“诉讼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决策与信息》、《努力争创人民满意的律师事务所》、《我看杨培国老师的"律师与四大名著"》。2002年法律援助的的全国首例“男友见死不救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予以报道。2008年法律援助的孙某故意杀死亲夫案被判处缓刑。处理多起复杂、疑难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收到良好社会和法律效果。
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办案技巧。明法析理,仗义直言。
崇尚格言:仁爱、诚信、严慎、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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