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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驾车辆突然启动 产生损失谁来承担

  发布日期:2025-7-18  查看次数:2431  来源:人民日报
 
 

    在商场或者展览中心展示新车,可以有效吸引潜在消费者关注,不仅可以提升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还能提振消费者的购买欲,拉动销售。在展示时,车企、车辆经销商、4S店,负有怎样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未尽到相应义务,造成损失谁来承担呢?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件给大家提了醒。

  一天,考虑近期买车的小王前往某汽车4S店试驾车辆。然而,令小王没想到的是,自己坐进车内后,刚刚触摸了方向盘上的个别按键,车辆便突然启动前冲,与前面停放的另一辆展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两车受损。

  经过鉴定,事故产生维修费用2万余元。4S店认为,小王应该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两车贬值损失1万元。小王却觉得自己也很冤,提出展示车辆未按规定开启展车模式造成车辆损伤,是4S店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当自行承担损失。对于小王提到的展车模式,4S店工作人员则表示其不了解展车模式,设置展车模式并非统一要求。双方协商未果,4S店遂诉至法院,要求小王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及贬值损失。

  什么是展车模式?展车模式是否为行业惯例?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法官展开了调查。

  经过调查,法官了解到,展车模式主要指在汽车展览时,通过软件禁用汽车的动力装置,确保车辆处于静态展示、无法行驶的稳定状态。那么,这一模式是否是不同品牌车辆自带的“标配”功能、是否形成行业操作惯例?

  带着这些疑问,法官咨询了专业工程师。据工程师介绍,展车模式可以限制车辆进入可行驶状态,是目前绝大多数市售新能源车辆均自带的功能模块,同时为了满足用户随时看车的需求,车辆会处于上电状态。启用展车模式的车辆,只要将钥匙同时带离车辆,一般不会触发误操作。

  为了解更多情况,承办法官又前往3家4S店(其中两家为事故同品牌4S店)进行实地走访。

  表明来意后,承办法官询问销售人员:“是否可以在车内操作相关按钮,如不小心误操作是否会造成车辆移动?”

  对此,销售人员回应,展厅车辆均处于展车模式,不可行驶。销售人员向法官演示了展车模式的开启与解除流程——开启需要确保车辆处于启动状态且车钥匙在车内,之后操作控制面板,通常需要同时按下特定的按键组合,如模式键和音量键,持续约10秒钟,车辆方能进入展车模式。而进入展车模式后,车辆将处于静止状态,无法行驶。退出展车模式通常需要使用相同的按键组合进行操作,长按与进入展车模式相同的按键组合即可解除,以上操作均需要钥匙在车内。

  庭审中,针对4S店工作人员辩称不了解展车模式,承办法官向其出示了相关视频。承办法官表示,经过实地调查了解,汽车经销商在展厅或公共场所展示车辆时,启用展车模式为行业基本安全规范。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原告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机构,应当全面了解行业基本安全规范,承担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肖立芹介绍,本案中,原告存在双重管理疏漏:既未按照规定将试驾车辆调至展车模式,又未将钥匙带离车辆,致使消费者误操作风险显著增加,明显违反行业安全管理义务,存在重大过错。

  肖立芹表示,小王作为普通消费者,在未获明确提示的情况下进行合理的试驾操作,其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不存在过错。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小王在本起事故中存在故意或过失,故其索赔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赔偿诉讼请求。

  法院提醒,广大车企、车辆经销商、4S店,对需要静态展示的车辆负有严格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如采用展车模式)和物理管理(如钥匙管控)防范风险。同时不断强化内部运营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车辆在展示前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和模式设置,加大定期巡检力度,确保车辆展示安全可控。

  对于消费者而言,法院建议在试车前主动向汽车销售人员询问车辆状态,确认操作权限。如果经销商没有调成展车模式,消费者正常操作体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经销商承担,如果消费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编辑: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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