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社会万象 -> 内容  

隐瞒信息卖售凶宅 撤销合同退款赔偿

  发布日期:2025-2-27  查看次数:8974  来源:法治日报综合
 
 

    2024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民王某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买了李某名下位于乌市天山区某小区的房屋,付清全部房款100余万元,办理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房屋交付后,王某开始装修。某日,王某与邻居闲聊时得知,在其购买的房屋里曾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这给王某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

  王某找到李某和某房产中介公司,要求解除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委托代办合同》,退还购房款、中介费,支付违约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40余万元,遭到李某和某房产中介公司拒绝后,王某诉至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李某称,此房屋确实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但事发的起始点和落点并非在合同约定的本体结构内,因此,他没有违约;某房产中介公司则表示,李某委托其代为销售房屋时未提及此事,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日常居住的房屋,不仅是一个独立的空间,还是家庭生活的必要载体,承载居住人诸多认知和情感因素。所以人们尽可能择吉而居,这种追求和习俗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得到尊重。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房人应当履行如实向购买者披露房屋实际情况的诚实信用义务,披露事项包括房屋产权、面积、建筑瑕疵等情况,还应当包括可能影响购买者意愿的涉及房屋的重大事项,确保购买者充分了解所购房屋。

  本案中,李某未如实告知所售房屋的重大事项信息,导致王某作出错误决定,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撤销,并且李某应赔偿王某损失。因李某隐瞒重大信息,某房产中介公司无责任。

  在法院的主持下,王某、李某达成调解协议: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李某退还购房款、赔偿王某损失130余万元,王某协助李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同时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副主任陈永革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人生“情趣”
4.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5.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6.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得11
最新·发布 更多
1. 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回顾与展望
2.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衔接
3. 再婚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两人共有房产
4. 全国首例司法确认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案
5. 新规落地,为噪声扰民按下“静音键”
6. 网络营销套路深,被误导消费怎么办?
7. 经营者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同解释应作出有
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9. 最高法公布反家暴大型案例之一张某强奸
10. 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之一牟某虐待案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