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庭审现场 -> 内容  

打架未受行政处罚 民事责任必须承担

  发布日期:2025-2-27  查看次数:1109  来源:法治日报
 
 

    芦某与黄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撕扯,过程中,黄某胳膊肘误碰到芦某眼部。芦某报警后,河南省鄢陵县公安局南坞派出所接处警。经鉴定,芦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芦某因伤实际住院11天。

  鄢陵县公安局经调查,于2024年1月14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黄某不予行政处罚。2024年6月21日,芦某将黄某诉至鄢陵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陪护费、精神损失赔偿金共计42894.57元。

  鄢陵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芦某与被告黄某因琐事发生争吵、撕扯,黄某致使芦某身体受到伤害,黄某的行为侵犯了芦某的健康权,应就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结合公安机关讯问笔录,原告自身对于纠纷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结合本案实际,原告芦某承担30%的民事责任,被告黄某承担70%的民事责任,判决被告黄某赔偿原告芦某各项损失共计7118.99元,驳回原告芦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王艺菲表示,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属于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是否承担行政责任仅是判断民事责任大小的重要依据,而非全部依据。本案中,黄某致使芦某身体受到伤害,黄某的行为侵犯了芦某的健康权,经鉴定为轻微伤,虽未受行政处罚,但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编辑:为民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骂客户快递员被辞 言行不当诉求驳回
2. 离婚时约定将财产赠与子女,未过户前能
3. 调查问卷下隐藏着陷阱
4. 无劳动关系的代缴社保约定无效
5. 少年违法骑车被撞 自行承担三成责任
6. 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直播账号也可执行
7. “父债”要“子偿”?法院这样判
8. 拒不配合亲子鉴定?法院:亲缘鉴定
9. 遗弃患病妻子 诉请扶养费依法支持
10. 店家无资质打疫苗 宠物死亡全额退赔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