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恭贺新年! (2020/1/4)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热烈祝贺卢氏县鑫泽硬笔书法家协会成立! (2009/9/10)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刑事诉讼 -> 内容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贩卖获利 被判刑罚并赔偿损失

  发布日期:2022/9/11  查看次数:8899  来源:法治日报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市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对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到3年6个月或缓刑的刑罚,依法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合计175400元,并处罚金175400元。同时,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判决5名被告人在市级媒体上发表公开道歉信,并支付赔偿金175400元用于开展信息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工作。

  法院查明,2018年至2021年8月期间,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员工张某利用自己的职务身份,以为业主查询房产情况和房屋确认单为由,从相关单位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3万余条,并将所窃取的信息贩卖给克拉玛依市某装修公司经理华某(另案处理),从中获利5000元。

  随后,华某将所获信息全部提供给该公司销售经理天某用于招揽业务。同时,天某又将该信息分别出售给马某、郑某等5人,非法获利92000元。马某获得该信息后,又从赵某处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并汇总,将全部信息再次转卖至尉某等7人,从中非法获利27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被告人张某、赵某作为房地产企业员工,利用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获利,已构成犯罪;被告人天某等人造成数万条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严重扰乱了社会和公民的正常秩序。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释法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的被告人在工作中接触和获取到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依法已经受到刑事处罚。同时,在本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法官判决5名被告人在市级媒体上发表公开道歉信,并支付赔偿金用于开展信息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工作,既承担了刑事责任又要承担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副主任陈永革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副主任陈永革
2.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得11
3.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4.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5. 卢氏古今谈
6.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 人生“情趣”
8.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10.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最新·发布 更多
1. 厘清“供犯罪所用财物”权属关系
2. 公安部公布8起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典
3. 林业部门监管不力 公益诉讼督促履职
4. 劳动合同尚未解除 新建关系无法认定
5. 未成年人高额购买网络游戏账号被判全额
6. 买到违建限期拆除 存有瑕疵退款腾房
7. 楼梯破损业主摔伤 未尽义务物业担责
8.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已逾60周岁,是否支
9. 同居四天赠送彩礼 诉请归还于法有据
10. 恋爱期间签署借条 主张还款须有证据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