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民事诉讼 -> 内容  

质疑遗嘱姐弟反目检察监督化解矛盾

  发布日期:2021-1-12  查看次数:2979  来源:法治日报
 
 

    老人立下遗嘱本是为了避免在自己去世后亲人之间出现纠纷,但湖北省襄阳市的一对张姓姐弟却因为一份遗嘱对簿公堂,争夺父亲遗留下来的房子归属权问题。法院判决后,败诉方张某某四处上访申诉。近日,在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的帮助下,长达10年的纠纷得以化解,这对姐弟也终于找回了失去的亲情。

  2005年,张某田配偶去世,未留下遗嘱。2011年,张某田在病逝前订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名下的一套64平方米房屋全部赠予女儿张某梅。遗嘱由律师代写并签名见证。张某田去世后,儿子张某某拒不接受父亲对房屋遗产的分配决定,认为自己一直与父亲在争议房屋内生活,陪伴父亲,尽到了赡养义务,且自己身为儿子,按照中国传统习俗,房屋应该由他继承,姐姐作为出嫁的女儿不应与其争夺这套房产,并固执地认为遗嘱是伪造的。姐姐张某梅则认为,正是由于弟弟没有照顾好父亲,父亲才把房产全部留给自己,她拥有无可争辩的房屋所有权,弟弟应该立马搬出。多番争执无果之下,张某梅于2011年将弟弟张某某诉至襄城区人民法院。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认定张某田所立遗嘱符合法定形式,是真实有效的,并据此判决张某梅取得房屋所有权,弟弟张某某享有六分之一的继承权,按照当时房子30万元的评估价,姐姐补偿弟弟房屋折价款5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表示不服,拒绝领取补偿款及从争议房屋内搬出,双方矛盾十分激烈。近两年,该房屋被划入旧城改造拆迁范围,张某某拒绝搬出对拆迁造成阻碍,姐弟矛盾进一步加剧。

  2020年5月,四处上访申诉近10年的张某某来到襄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为化解姐弟矛盾,检察官组织了民事监督听证会,经过长达3小时的听证,姐弟之间的坚冰终于有了融解的迹象。会后检察官又多次对双方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和解,最终,姐弟俩签订了和解协议,一场纠纷就此落定。

  遗嘱继承有多种不同形式

  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值得一提的是,在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还新增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形式。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同时,遗嘱的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办案检察官表示,本案中被继承人张某田所立遗嘱为代书遗嘱,张某田立下遗嘱时有两名公证处指派工作人员见证,有注明日期,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审理判决的事实、证据比较清楚,依据各项证据所作出的判决未有不妥。因此,襄城区检察院决定不支持张某某的监督申请。

  检察官提示,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遗产继承类纠纷与日俱增。被继承人死亡后产生的遗产继承纠纷,致使家人反目成仇、昔日亲情散尽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更好地保护订立遗嘱人的自由意愿,减少遗嘱纠纷、稳定家庭关系,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继承编对遗嘱的形式以及多份遗嘱存在情况下遗嘱效力等有了新的规定,如新增添的打印和录像遗嘱形式,填补了法律在实际生活方面的空白,给立遗嘱人提供了方便,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建议公民用规范的订立遗嘱的行为方式处理自己的财产,最大限度保障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得以实现的同时,培养尊老、养老、爱老的社会风尚,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会。

责任编辑:为民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网约空调维修工坠落受伤 业主是否担责
2.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上路发
3. 养老金账户能否被强制执行?
4. 多年前存款异地被取 银行是否担责
5. 骑车被行人挎包带勾住致重伤均无责任怎
6. 离异老人无儿无女 遗产可以代位继承
7. 事前约定提供装修 并非赠与不能撤销
8. 怀疑婚前隐瞒病史 可否申请撤销婚姻
9. 购房附带违建“阳光房” 拆除风险谁来
10. 行李砸伤邻座乘客 未尽义务担责赔偿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