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婚姻家庭 -> 内容  

防范串谋诉讼 “夫妻船”共债共担

——杨某某与方某某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
  发布日期:2020-7-5  查看次数:2976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一、基本案情

  涉案船舶“海源伟雷”轮为内河船舶,该轮登记所有人为方某某。杨某某与方某某系夫妻关系。第三人鲍某某因与方某某发生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应其申请扣押该轮。后因方某某未履行与案外人某银行船舶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该银行申请,法院依法裁定拍卖该轮。包括杨某某在内的5名船员(另外4名船员也与方某某系近亲属关系)及第三人鲍某某均进行了债权登记。杨某某在诉讼中提交了《船员劳务合同》以及在涉案船舶被法院扣押后方某某向其出具的欠付劳务报酬26.4万元的欠条。杨某某据此请求法院判令方某某立即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并确认其就上述债权对“海源伟雷”轮享有船舶优先权。

  二、裁判结果

  武汉海事法院一审认为,“海源伟雷”轮依法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二人对“海源伟雷”轮共同享有权利,共同承担义务。夫妻二人对外为一个经营主体,二人之间不能成为雇主与雇员关系。杨某某在本案中向方某某主张劳务报酬,本质上属于在其与方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主张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杨某某、方某某需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如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及劳务报酬债权,并允许其从船舶拍卖款中受偿,势必导致可供清偿债务的财产减少,让本应共同对外清偿债务的杨某某逃避履行债务,明显侵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综上,一审法院认为杨某某与方某某的船员劳务合同关系不能成立,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三、典型意义

  司法实践中,船舶经司法拍卖后,被执行人为从拍卖款中非法受偿,与船员串通伪造、虚增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仅凭被执行人自认即对此类债务进行认定,将严重侵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案情况则更为极端。内河船舶一般以家庭夫妻共同经营为常态,如认可夫妻在共同经营船舶中仍能形成船员劳务合同关系,轻易认定此类“劳务报酬”,将助长被执行人以此方式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的行为,严重侵害被执行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故而本案在实体审理中,从多角度分析原、被告不能成立船员劳务合同关系,从而彻底否定了其债权主张。在程序上,允许作为被执行人债权人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有效预防原、被告双方串谋诉讼。人民法院在审判环节严格把关,不搞“和稀泥”式的裁判,否决此类串谋诉讼,彰显了法院维护诚信诉讼环境、防范和打击当事人通过诉讼侵害他人权益的基本立场。

责任编辑:为民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网约空调维修工坠落受伤 业主是否担责
2.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上路发
3. 养老金账户能否被强制执行?
4. 多年前存款异地被取 银行是否担责
5. 骑车被行人挎包带勾住致重伤均无责任怎
6. 离异老人无儿无女 遗产可以代位继承
7. 事前约定提供装修 并非赠与不能撤销
8. 怀疑婚前隐瞒病史 可否申请撤销婚姻
9. 购房附带违建“阳光房” 拆除风险谁来
10. 行李砸伤邻座乘客 未尽义务担责赔偿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