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法治经纬 -> 内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校园侵权案件中学校责任的认定

——北京三中院判决刘某诉平谷一小等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8-12-14  查看次数:1293  来源:人民法院报
 
 

 

裁判要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裁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校园侵权案件,要遵循过错推定责任、审查免责事由的逻辑规则。

【案情】

刘某与胡某均为北京市平谷区第一小学(以下简称平谷一小)学生。2016年11月9日下午体育课期间,因老师在操场内指导其他学生进行训练,刘某与胡某等部分同学在篮球场边自由活动,该区域没有老师管理。胡某从背后推了刘某一下,刘某撞到球架立柱上牙齿受伤。刘某先后到平谷区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上门牙牙冠折断1/2,左上门牙牙本质折断等,支付医疗费1222.39元、营养费3600元、交通费1500元,共计6322.39元。刘某要求平谷一小、胡某及其法定代理人陈某、胡大某赔偿上述费用及后期治疗费用,形成本案诉讼。

【裁判】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与胡某在案发时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上体育课期间无任课老师进行直接监管,导致二人打闹未得到及时制止,致刘某受伤,故平谷一小应承担本案的全部赔偿责任。刘某主张的后续治疗费用,可待发生后另行解决。据此判决:平谷一小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刘某医疗费1222.39元、营养费3600元、交通费1500元,共计6322.39元;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平谷一小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平谷一小尽到部分教育、管理职责,应在一定限度内免除赔偿责任,由平谷一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显失公平,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变更一审判决第一项为:平谷一小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刘某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5057.91元;胡某、陈某、胡大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刘某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1264.48元;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评析】

审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校园侵权案件的直接法律依据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根据该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的,应推定学校存在过错,学校仅在充分证明自身尽到教育、管理义务时方能免除赔偿责任。因此,审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校园侵权案件,一般应遵循以下两条逻辑规则。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推定学校存在过错。本案事故发生时,刘某、胡某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均为平谷一小学生,自身的认知能力与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因此学校担负的教育、管理责任更大,而刘某与胡某在体育课期间自由活动的区域没有老师直接管理,学校亦无证据证明老师曾进行安全提醒。刘某受伤时间为学校正常上课期间,受伤地点为学校内部区域,符合校园侵权案件的特点。因此推定平谷一小存在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如果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能够查明学校确实履行了教育、管理职责,应该免除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价值导向,这是现在很多法院判决中比较容易忽略的一个法律审查要点。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平谷一小的体育教师在上课期间无任何离岗行为,案发时正在操场内指导其他学生进行训练。胡某从背后推刘某致使刘某撞到球架立柱上牙齿受伤。因此刘某受伤的直接原因为胡某的推搡行为,并非因为学校体育活动本身蕴含的风险。平谷一小主张体育教师曾提醒自由活动的同学要注意安全,不要打闹,证据不足。二审法院经审查平谷一小提交的上课教案、安全责任书、情况说明及案件发生事实经过的录像光盘,认为平谷一小尽到了部分教育、管理职责,应在一定限度内免除责任。一审判决平谷一小对刘某的受伤承担全部责任过于严苛,应适当调整。综合事件发生经过、各方的过错程度,二审法院酌情确定平谷一小对刘某的损害承担80%的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陈某、胡大某作为胡某的法定代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即对刘某的损害承担20%的责任。刘某的后续治疗费用可待发生后另行主张。

侵权责任法已经明确规定学校的过错推定责任和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法官应严格适用。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尚未对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细化规定。综合司法实践,如果学校提交证据能充分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义务,无任何疏漏之处,学生权益受损纯属侵权人或者本人的过错,则可免除学校的责任;如果学校仅能证明尽到了部分义务,其做法仍有不完善之处,存在导致侵权损害的风险,则应由法院酌定适当减轻其责任。

责任编辑:为民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副主任陈永革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3. 卢氏古今谈
4.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5. 人生“情趣”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8.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9.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
10. 副主任陈永革
最新·发布 更多
1. 全职妈妈被诉离婚 家务补偿可获支持
2. 外墙脱落砸坏轿车 物业公司担责赔偿
3. 多次代打卡被开除 严重违纪解约合法
4. 我家的智能门锁是否侵犯邻居隐私权
5. 全职妈妈诉讼离婚 家务补偿可获支持
6. 养宠乱象危害公共安全 依法治案例
7. 签署的贷款合同存在空白 效力如何认定
8. “醉骑”撞“违停”受伤致残责任划分
9. 中介收租金后跑路 房东应否退还租金
10. 反击滋事者致其受伤 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