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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吃黑” 男子因敲诈勒索黑车司机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8-6-25  查看次数:1270  来源:正义网
 
 

     坐黑车有风险,做黑车司机也有遇到“黑吃黑”的风险。男子夏某某就利用了黑车司机害怕被处罚的畏惧心理,冒充有权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敲诈勒索。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夏某某批准逮捕。

  2018年3月24日深夜,黑车司机崔某像往常一样在马路上接生意,很快路边的一名男子就招手上了车。正当崔某载着该名男子驶向目的地时,男子却中途让崔某停车。

  “我是车管所的,现在你驾驶黑车被我当场抓获了,等下我就通知同事过来。”崔某刚停下车,男子义正言辞地就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表示要打电话通知同事来对崔某开黑车的行为进行处罚。想到开黑车被客管所的工作人员查到了是要罚款的,崔某一时就吓懵了。

  “现在这个问题也不是不能解决,你说要私了还是公了?”正当崔某不知所措时,男子突然提出可以与其私了。因为害怕男子通知其他工作人员过来罚款,崔某立马答应与该男子私了。两人协商后,崔某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将1000元钱款转账给该男子。

  可驾车离去的路上,冷静了一会后,崔某却越想越觉得奇怪,意识到自己被骗的崔某只得到公安局报了警。

  犯罪嫌疑人夏某某被抓获后,对自己冒充专门处罚非法营运黑车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敲诈黑车司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案件移交至金山区检察院。在看守所内,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向检察官交代道,自己正是知道黑车司机做的是违法的事,他们即使是受害者知道自己被骗也很少会选择报警,才想到利用这种畏惧处罚的心理,实施敲诈勒索以非法谋得利益。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犯罪嫌疑人夏某某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冒充特殊身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有逮捕必要,依法决定对夏某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冒充有权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黑车司机害怕被处罚的恐惧心理,企图用“坑蒙拐骗”的方法钻空子。在此,检察官提醒市民,想收获财富,只有通过自己的双手勤劳地付出才是正道,任何侥幸心理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此外,打黑车没有安全保障,开黑车更是有现实危险,非法运营出租车既是违法行为,不利于公共交通秩序的稳定和道路交通的安全,同时也有可能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对自己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威胁。

 

责任编辑: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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