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坟烧纸不慎将树木烧毁,周某被土体承包人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周某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其赔偿王某1万元的判决。
2016年2月,周某在北京市房山区一村庄路边上坟烧纸,不慎着火,将王某承包土地上种植的树木烧毁。
王某诉至一审法院,请求判令周某给付自己经济损失1.6万元。周某辩称,王某种的树未成活,且未全部烧毁,王某有责任将其承包地上的干枯野草和干枯已死的树苗及时清理,做到尽职责任人,故不同意赔偿。案件一审中,经王某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被烧毁树木的价值进行了鉴定。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周某不服,上诉至北京二中院。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鉴定机构现场勘验笔录,王某与周某均到场参与勘验,并对被烧毁树木的种类、大小、数量进行指认并签字确认。现周某主张王某被烧毁树木在起火之前就已死,但其提供的照片系着火之后的照片,无法证明起火之前树木的情况,因此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根据鉴定报告,王某合理经济损失中争议部分价值为8015元,一审法院参照双方叙述的着火点及燃烧范围,依据生活经验,酌定其中40%损失与起火有关。一审法院认定王某的合理经济损失为1万元,并无不当,应予维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祭祀先人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近年来随着健康环保理念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文明祭祀、绿色祭祀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然而仍然有少数群众将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烟花作为祭祀先人的方式。这种传统习俗不仅污染环境,更易引发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文明祭祀才是对先人最好的告慰,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必然要求,在这里我们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抛弃旧有陋习,努力做文明、环保、安全、节俭祭祀的践行者。
责任编辑: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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