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问:我是外地来上海打工的农民工,听说有培训补贴,我能否享受?
答: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对象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费状态的在岗职工;外省市户籍,培训时未缴费但近一年内累计缴纳本市社会保险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外省市户籍,培训时未上岗,但培训期间或培训合格后四个月内上岗并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原本市农村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费状态的在岗职工;本市户籍,原因征地农转非一次性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农民工培训补贴经费核拨到企业或委托的签约补贴培训实施机构。企业或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应在满足补贴条件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补贴申请。农民工参加纳入本市补贴培训目录范围内紧缺急需的培训项目,鉴定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的培训补贴;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其他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的培训补贴。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金女士问: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半年多了,可是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证明我的劳动关系?
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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