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婚姻家庭 -> 内容  

婚事告吹,婚房出资账怎么算?

  发布日期:2017-4-8  查看次数:2131  来源:人民网
 
 

 

    陈小姐的父母拿出117万元资助准女婿购买婚房,不料购房后,陈小姐与男友房先生婚事告吹。眼看房价上涨,陈小姐父母认为应根据当前的房价按出资比例拿回房款,而房先生则认为,房屋登记在其一人名下,陈小姐父母的出资属于借款,只同意原额返还。这笔婚房出资账,究竟该怎么算?
  【案情】2015年7月,房先生看中一套二手房想买下作为婚房,并与上家约定,房屋总价588万元,由房先生贷款50万元。
  获知准女婿选好了婚房,并打算贷款购房,陈小姐父母当即表示愿意进行部分出资,以减轻房先生的贷款压力。此后,陈小姐父母先是支付了购房定金16万元,后又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房先生101万元。
  有了陈小姐父母的帮助,房先生并未申请贷款,而是分三次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在8月29日与上家办完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产权登记在房先生一人名下。
  然而,在婚事筹办过程中,陈小姐与房先生的感情发生变化,2015年年底,两人终止了恋爱关系。婚没结成,房子却还登记在房先生一人名下,这让陈小姐父母颇为不满,两家人为此多次进行协商。
  在陈小姐父母看来,那117万元是为女儿结婚目的而与房先生共同购房的出资,虽然产权证上没有女儿的名字,但仍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当时房款及中介费等总共花费607万元,女方出了117万元,应享有19.2%的份额,按照该套房屋目前市场价820万元计算,至少应拿回157万元。为此,陈小姐及父母一同将房先生诉至法院。
  庭审中,陈小姐父母出示了一份房先生所写的收条,收条载明:收到陈小姐父母共计117万元,用于共同购买瞿溪路房屋,作为结婚用房。对此,房先生辩称,这张收条并不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当初受到欺骗和胁迫才写下的。称117万元是借款性质,要分期偿还这笔钱。
  法院经审理,按照老陈夫妇出资额占购房总支出额的比例,确认其享有系争房屋19.2%的份额,按照双方确认的房屋市场转让价820万计算,判定房先生应支付房屋折价款157万元。
  【说法】陈小姐与房先生系恋人关系,从双方举证情况看,确有为结婚购房的意思表示,房先生将陈小姐父母的款项用于支付购房款,出具的收条也明确该款项的用途和购房目的,上述事实表明双方共同出资购置该房屋是以结婚为目的。
  法院认为,房先生所辩称的收条是在受欺骗、胁迫情况下书写,缺乏相应证据,不予采信。审理法官指出,购置房屋后,陈小姐与房先生终止恋爱关系,购置的房屋虽登记在房先生一人名下,但仍应认定房屋为共同财产,在双方未结婚即分手的情况下,应根据双方对房屋贡献的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副主任陈永革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人生“情趣”
4.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5.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6.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得11
最新·发布 更多
1. 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回顾与展望
2.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衔接
3. 再婚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两人共有房产
4. 全国首例司法确认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案
5. 新规落地,为噪声扰民按下“静音键”
6. 网络营销套路深,被误导消费怎么办?
7. 经营者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同解释应作出有
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9. 最高法公布反家暴大型案例之一张某强奸
10. 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之一牟某虐待案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