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后,老刘一手拿着借条,一手拿着判决书,满脸的郁闷,为啥“说好”的抵押不成立了?
原来,去年小王工厂流动资金紧张,就跟老刘借钱。老刘为保险起见,决定让小王把他们厂的机器抵押几台做担保。小王表示赞同,写下了一张借条:“今借到老王10万元,以3台数控机床作抵押。”
拿着这张借条,老刘有了定心丸,可哪知钱借出去没多久,小王因工厂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之后不知去向。老刘只好拿着借条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还款,并兑现自己的抵押权。
可令老刘没想到的是,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虽然判令小王归还老刘借款10万元及利息,但认定抵押并不成立。
借条明确写着“以3台数控机床作抵押”,为啥不能成立?对此,主审法官解释称,小王用数控机床作抵押担保借款,但对抵押物的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没有明确约定,只有“3台数控机床”这样模糊的字眼。依照法律规定,抵押合同对抵押财产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此外,法官还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只是在借条或者合同里约定以特定的动产抵押担保,不能对抗已经过相应主管部门登记过的抵押权。所以建议市民,在经济活动中遇到需要抵押的事项,在相关合同中一定要明确抵押物信息,包括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担保的范围,同时最好到相应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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