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张亮与王霞结识,二人谈婚论嫁时,王霞父母提出,膝下仅王霞一女,希望张亮当上门女婿,张亮在征得父母同意后,与岳父岳母住在一起,户口也迁了过来。2014年9月,张亮在家突发疾病死亡。在与公司协商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时,王霞提出因张亮父母早已过世,且张亮属于倒插门女婿,应将自己的父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公司不同意。王霞遂向劳动部门咨询。
工作人员答复:国家劳动总局给江苏省劳动局《关于男职工到女家落户,其岳父母可否列为供养直系亲属的复函》([81]劳险便字40号)中规定,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开展,男职工到女家落户,如果女方无经济收入,而且女方父母符合供养条件又确由该男职工供养,则可以将其岳父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但是,该男职工的父母就不能再列为其供养直系家属。王霞婚后主要是照顾父母和孩子,并没有工作;其父母无其他收入来源,主要靠张亮赡养,且张亮病故时,岳父已经61周岁、岳母已经59周岁,符合供养直系亲属的条件。(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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