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嫖客在行欢过程中身亡,女子不是立即报警,竟然约人将男子尸体抛于路边,结果两人双双获刑。近日,经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侮辱尸体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
2014年2月11日14时许,赵某在其经营的位于菏泽市开发区和平路辖区内的一美容按摩门市内,与被害人刘某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被害人刘某因急性心肌梗塞至心衰死亡。赵某因害怕刘某的家人向自己索要赔偿,便与朋友李某商议后,于次日凌晨1时许,由李某驾驶三轮车,两人将被害人刘某的尸体从赵某美容按摩门市抬出,装在三轮车厢内,运至菏泽市人民路西侧的洙水河北岸小路边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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