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邻居跳广场舞放音乐音量过大,56岁的施某与邻居发生争吵,此后施某拿出家中藏匿的双筒猎枪朝天鸣枪发泄。4月26日记者获悉,施某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刑6个月。
据检察机关指控,施某1994年至2013年8月间,在其位于昌平区的家中,藏匿双筒猎枪一支。2013年8月30日晚上8点左右,施某因跳舞放音乐音量大之事与邻居发生争吵,后持其藏匿的猎枪朝天鸣枪。经鉴定,该猎枪为制式枪支。检察机关认为,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施某说,他喜欢清静,睡眠也不太好。原本他住在五环边,后因为感觉路边过车太吵,就在昌平区一个废弃的老水泥厂附近租了一块地盖了个小院“躲清静”,没想到“到这以后更吵了”。施某说,在他院子的旁边有个小广场,每天早晚都有一帮人在小广场上跳广场舞,而且放很大的音响,“他们放的音乐低音很吵,震得我脑袋直疼,吵得我根本睡不了觉”。
因为跳广场舞的大妈影响了自己的休息,施某曾多次和组织跳广场舞的郭某交涉,但是一直都没有效果。
事发当天,施某喝多了酒,听到住处附近又开始放音乐,施某气不打一处来,抄起家中藏匿的一把双筒猎枪走出家门朝天放了一枪。
邻居郭某证实,事发时施某先是拿枪吓唬他,两人吵了几句,施某往回走,此后不久他就听到“砰”的一声枪响。朝天鸣枪之后,施某又放出自己饲养的三只藏獒冲进跳舞人群,将跳舞大妈吓得四散而逃。
因郭某等人报警,公安机关来到施某的家中将其抓获,在起获枪支的同时,还起获了4发未用的子弹。当时,施某因醉酒神志不清醒,警方于次日对他进行了讯问。
在说到为何朝天鸣枪时,施某说,是因为积怨已久,找不到发泄的出口,“这就跟人急了要摔锅砸碗一样,就想拿些东西出气”。
昌平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施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而其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施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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