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使用电热水器触电身亡,儿子状告销售商苏宁电器。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黄某诉北京苏宁云商(原苏宁电器)产品责任纠纷上诉案。
原告黄某诉称,自己在2002年8月在安贞桥苏宁电器购买了某品牌电热水器。2011年10月22日晚,黄某的母亲在使用该电热水器洗浴时触电,被当场击倒,经120急诊抢救,诊断呼吸停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到黄某家中现场进行了勘查,线路没有问题,基本认定电热水器漏电是导致黄某母亲死亡的直接原因。黄某认为该热水器属于缺陷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进而造成其母亲死亡,故起诉要求苏宁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951 842.5元。
苏宁公司辩称,黄某的起诉已经超过了1年诉讼时效,黄某母亲作为使用方更换热水器的插头,从而导致插头虚接,死亡原因系黄某母亲任意变更插头所致。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载明的死亡原因为电击伤,足以证实黄某母亲系因电击伤死亡的事实。经鉴定,涉案热水器电热管顶部裂缝存在漏电缺陷,且鉴定标的物无法实现相应的漏电保护功能(插头地线虚接所致),鉴定标的物使用过程中对人体构成危险,由此可以认定涉案热水器存在产品缺陷,苏宁公司作为涉案热水器的销售者,应当对死者的死亡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判决苏宁公司赔偿黄某经济损失72 8976.5元。
苏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三中院已受理此案,并移送审判庭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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