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行政诉讼 -> 内容  

农民劳模造林近两万亩被政府收回 起诉国土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3-12-4  查看次数:2338  来源:中国法院网
 
 

 

    因认为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一封函件,导致自己的1万多亩地被征收,宁夏农民李女士将两部告上法庭。11月2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1947年出生的李女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一个普通农民。据她讲,早在1982年,她就自筹资金,带领全家人在宁夏自治区治沙造林。1999年、2011年,她先后与宁夏自治区灵武市政府签订合同,承包治理沙荒地18700亩。“为了治沙,我可以说是倾家荡产”,李女士说,从银行贷款到民间借贷,她将几百万元投入了荒漠沙海中,经过多年努力,造林百万余棵。

  然而,2009年5月11日,一封《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函》(国资函【2009】657号),导致李女士还有40年承包期的18700亩林地、草地被强行占用,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李女士起诉国土部和财政部,要求撤销函件、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3亿余元。

  国土资源部表示,657号函的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且不存在涉及李女士的行政行为,与李女士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侵害及造成的经济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应当维持。

  此外,国土资源部表示,根据657号函,国土资源部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国土资源部欢迎包括李女士在内的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工程建设及施工质量情况开展共同监督,如经正当程序调查证实该项目工程建设及施工质量方面确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国土资源部将依法责成有关单位予以改正,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财政部指出,657号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不是征收、征用土地的行政行为,而且该部在土地整理中的职责为分配并下达预算,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57号函与李女士的合法权益是否收到侵害无关,李女士的行政诉讼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由于被告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为民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副主任陈永革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3. 卢氏古今谈
4.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5. 人生“情趣”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8.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9.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
10. 副主任陈永革
最新·发布 更多
1. 全职妈妈被诉离婚 家务补偿可获支持
2. 外墙脱落砸坏轿车 物业公司担责赔偿
3. 多次代打卡被开除 严重违纪解约合法
4. 我家的智能门锁是否侵犯邻居隐私权
5. 全职妈妈诉讼离婚 家务补偿可获支持
6. 养宠乱象危害公共安全 依法治案例
7. 签署的贷款合同存在空白 效力如何认定
8. “醉骑”撞“违停”受伤致残责任划分
9. 中介收租金后跑路 房东应否退还租金
10. 反击滋事者致其受伤 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