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律师说法 -> 内容  

隐名股东能否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

  发布日期:2013-11-23  查看次数:2552  来源:据法院网
 
 

 

    问:三年前,我与张某约定,以张某的名义投资12万元,由张某与其他两个股东成立一家物流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80万元,我每个月会给张某1000元,张某按我的意思在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上作意思表示。公司经营比较好,连续三年盈利,现在我想提出自己是实际出资人为由取得股东资格。请问隐名股东能否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

                                    桐柏:李先生

  答:第一、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显名股东)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也就是说只要你(隐名股东)与张某(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合法有效。

  第二、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隐名股东可以向显名股东主张股东权利,也就是说你可以向张某主张股东权利。

  第三、如果隐名股东要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必须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在隐名投资的法律关系中,公司章程、工商登记等材料记载的股东并不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出资要求股东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且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否则法院对其请求不予支持,因此,你作为隐名股东是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副主任陈永革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人生“情趣”
4.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5.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6.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得11
最新·发布 更多
1. 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回顾与展望
2.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衔接
3. 再婚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两人共有房产
4. 全国首例司法确认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案
5. 新规落地,为噪声扰民按下“静音键”
6. 网络营销套路深,被误导消费怎么办?
7. 经营者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同解释应作出有
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9. 最高法公布反家暴大型案例之一张某强奸
10. 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之一牟某虐待案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