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古今法苑 -> 内容  

女子与他人同居生活25年诉求离婚获支持

  发布日期:2013-11-18  查看次数:3643  来源:中国法院网
 
 

 

    广西南丹县一女子只是按照农村习俗办理结婚酒席,便开始与“丈夫”同居生活,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夫妻二人因家庭琐事闹矛盾,妻子负气出走18年,现妻子以夫妻感情不和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准许原告莫莉与被告覃良鑫离婚。

  原告莫莉与被告覃良鑫于1987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大约一年后两人按农村习俗办了结婚酒席,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构成事实婚姻。二人婚姻期间共生育有一个女儿、二个儿子。由于两人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和,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1993年冬,原告带着女儿离家出走到北海市打工,1996年因被告不抚养两儿子,原告只好带着两个儿子到北海,之后一直在北海居住,与被告长期两地分居至今。原告认为原、被告分居18年之久,两人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然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1988年到1993年期间,二人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该案应按事实婚姻处理。原、被告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原告离家出走18年,期间两人没有任何联系,互不往来,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使夫妻关系长期处于分离状态。原告起诉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理由充分,依法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为民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副主任陈永革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人生“情趣”
4.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5.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6.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得11
最新·发布 更多
1. 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回顾与展望
2.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衔接
3. 再婚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两人共有房产
4. 全国首例司法确认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案
5. 新规落地,为噪声扰民按下“静音键”
6. 网络营销套路深,被误导消费怎么办?
7. 经营者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同解释应作出有
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9. 最高法公布反家暴大型案例之一张某强奸
10. 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之一牟某虐待案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