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劳动合同 -> 内容  

打工仔拆卸龙骨中被扎瞎右眼获赔21万

  发布日期:2011-8-6  查看次数:2008  来源:法院网
 
 

     因在拆卸龙骨的过程中,19岁的工人小原(化名)被扎伤右眼,致使眼球破裂、视网膜脱落,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小原受北京海旺智盛商贸有限公司雇佣从事搬运拆装活动,在工作中发生事故造成伤害,因此海旺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海旺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21万余元。

  小原称,2010年12月20日,其跟着老乡师某一同在朝阳区安外小营北路海旺公司的二层进行搬运拆卸工作,在进行拆卸龙骨的过程中,其右眼被龙骨击伤。事发后,小原被工友送至航空医院住院治疗18天,医院诊断为:右眼球破裂伤缝合术后,右眼视网膜脱落,右眼玻璃体积血。

  据悉,小原是2008年来京,后一直跟着父亲一起在北京收废品,受伤时小原正跟着老乡一起在海旺公司拆卸屋内的装饰,故小原认为受伤产生的各项费用应当由海旺公司和师某承担连带责任,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96240.6元。

  庭审中,海旺公司辩称,该公司的经营地即事发地址,但该公司在三层办公,一层用于公司经营。2010年10月1日已经将二层转租经营酒楼。故事发时的现场不归该公司管理,更不可能由该公司雇佣其他人员去现场拆卸龙骨。

  师某称其经常在海旺公司楼下收废品,海旺公司的员工陈某找其去干杂活,让其帮着把二层的凳子搬到三层和一层,并用拆下的废品抵工钱。自2010年12月开始,其陆续为海旺公司干了很多次杂活。海旺公司称其一个人干不了,让其找几个老乡,其就找到了包括小原在内的几个卖废品的老乡一起干活。

  对于师某所述的陈某,海旺公司认可有此人,但称此人已经不在北京,不能出庭作证。

  案件审理中,一同干活的3名工友都出庭作证,证明小原等人都是师某叫来到海旺公司干活的,楼上挂着海旺公司的牌子。

    经鉴定,小原为八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为30%。小原告诉记者,现在其被扎伤的眼睛只能看到一点颜色,不能识别物体。

    法院经审理认为,师某作为海旺公司外部人员,明确指出了海旺公司向其发包工作的人员陈某的姓名,该事实结合证人证言可印证海旺公司雇佣师某等人从事工作之说法的合理性。在海旺公司不能合理解释其员工陈某是否雇佣师某等人从事工作的情况下,不能以此对抗外部人员。法院确认师某等人接受的工作是受海旺公司雇佣而来。

  此外,师某与其他人一样从事雇佣劳动并领取劳动费用,虽然其余人由师某召集并通过师某领取工资,但他们之间并无隶属或雇佣关系,而是劳动中的分工合作关系。

    本案中,小原受海旺公司雇佣从事搬运拆装活动,在工作中发生事故造成伤害,因此给小原造成的损失应由海旺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判决海旺公司赔偿小原医疗费20516.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900元,残疾赔偿金174438元,误工费1万元,交通费400元,营养费1000元,护理费1440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网约空调维修工坠落受伤 业主是否担责
2.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上路发
3. 养老金账户能否被强制执行?
4. 多年前存款异地被取 银行是否担责
5. 骑车被行人挎包带勾住致重伤均无责任怎
6. 离异老人无儿无女 遗产可以代位继承
7. 事前约定提供装修 并非赠与不能撤销
8. 怀疑婚前隐瞒病史 可否申请撤销婚姻
9. 购房附带违建“阳光房” 拆除风险谁来
10. 行李砸伤邻座乘客 未尽义务担责赔偿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