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摩托车相撞后,驾驶员在路旁为事故责任问题争论不休,不料之后一辆出租车疾驰而过,两人不及躲闪当场被撞身亡。不久前,这起离奇的交通肇事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酒后逆行惹争执
2010年12月29日晚6时左右,在县城打工赵东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回家,路过临邑镇东邢村的时候,他突然想起已好久没去姐姐家坐坐,于是,他没给家里打电话,便直接拐进了村里。酒足饭饱之后,已是晚上9点多钟,赵东骑着电动车摇摇晃晃地出了村。刚出村不久,赵东便与迎面而来的一辆二轮摩托迎头相撞,只听“哐”的一声,两辆车子同时倒地,车上的两人也被重重地摔在地上。摩托车上的小伙子名叫张军,他从地上爬起来,指责赵东逆向行驶,并要求他赔偿摩托被撞坏的损失。喝了酒的赵东并不买张军的帐,两人在路边为事故责任问题吵了起来。而此时,两个人谁也没有意识到,一场更大的危险正在悄悄向他们逼近。
疲劳驾驶撞两人
高洪德是一名有着十余年驾龄的老司机,技术娴熟,平时开车也颇为谨慎小心。而在出事的当天,由于身体不适,开了一天车的他早已疲惫不堪,行驶在路上一阵阵困倦袭上心头。为了早点到家,高洪德加大了马力。忽然,他看见在前面路上并排躺着一辆摩托车和电动车,为了避免撞上两车,他急打方向盘,只听“砰”的一声,他感觉像撞上了什么东西,这时,他看见一个人已经倒在了前玻璃上,接着便划在了公路的东面,慌乱之中,他再次加快速度,也不知碾压到了什么东西,仓皇驾车逃离了现场。出事后,高洪德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于次日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而据他本人回忆,由于当时过于疲劳,对在公路什么位置出的车祸,怎么出的车祸都已经记不清楚了。
安全行驶敲警钟
由于撞人后第一时间驾车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高洪德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由于造成两人死亡,高洪德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而被撞的赵东和张军,也永远地离开了人世。这起连环事故引发的血案值得我们深思,也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酒后莫上路,疲劳别驾驶,安全行驶,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撰稿:山东临邑检察院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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