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刑法修正案(八)正确实施,4月25日至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等中央政法机关密集发布4部司法文件,对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中亟待明确的几个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介绍,早在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讨论、研究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等中央政法机关就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密切跟踪立法动向,就有关问题开展调研,启动了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期工作。经反复慎重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最终于5月1日前后发布了《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和《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这4个司法文件。
责任编辑:群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