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得手后在墙壁上留名或作标记,这本是武侠小说里常见的情节,在现实中却也真有其事。近日,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对在实施盗窃后留下字句炫耀其偷技的犯罪嫌疑人彭某和其同伙依法提起公诉。
彭某原系德阳市太平洋酒店的员工,从酒店离职后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无固定经济来源,但日常开支却很大,入不敷出的彭某就想到一个快速挣钱的途径:利用熟悉地形和作息规律的有利条件在酒店内实施盗窃。
2010年11月14日凌晨,彭某与同伙钟某窜至酒店,通过攀爬围墙方式进入酒店院内,钟某负责望风,彭某进酒店大楼实施盗窃,盗得3块电脑主板、3个电脑CPU芯片、5根内存条和5个硬盘。得手后,彭某并没有立刻离开现场,而是在办公室的值班簿上写下了“牛B神偷”四个大字,然后大摇大摆地离去。而望风的钟某则未能“坚守岗位”,竟在一个不被人注意的角落熟睡,被雨水淋醒后方离开现场。得知彭某在作案现场写下字句的事情后,钟某大为诧异:“你还是不是人啊,偷东西还敢留字条?”。后警方通过技侦手段在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附近的一旅馆内将彭某抓获,钟某亦投案自首。
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对案件审查后认为,彭某、钟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已对其提起公诉。而彭某所留字句也成为指控其犯罪的重要证据。( 郭晓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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