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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周永康在与政法系统年度“法治人物”座谈时强调
  发布日期:2010-12-8  查看次数:1874  来源:司法部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政法系统 10年来获得年度“法治人物”称号的代表并与他们座谈。

    12月4日是第10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 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了政法系统 10年来获得年度“法治人物”称号的代表并与他们座谈。他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会上,中央电视台台长焦利代表新闻单位介绍了近年来开展法制宣传的情况,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蒋汉生、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代表“法治人物”作了发言。

    周永康说,新世纪以来的头10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重大发展进步的 10年。伴随着这一进程,全国法制宣传日已经成为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平台。全国普法办公室和中央电视台每年评选年度“法治人物”,已经成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活动,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和认可,产生了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影响。 10年来,共评选出年度“法治人物” 78个,其中政法系统有38个。在这些同志中,有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的英雄、侦破命案要案的能手、抢救灾区被困群众的消防特勤、代表国家履行国际义务的维和警察,有无私无畏惩治腐败、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检察官,有在审判岗位上用真情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官,有热心从事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向困难群众传送党和政府温暖的司法行政人员和律师,有成功改造罪犯的监狱民警。这些同志虽然工作岗位各有不同,但都常年奋战在执法办案第一线,通过打击违法犯罪,捍卫了法律的尊严;通过服务人民,传递了法律的温暖;通过调解和诉讼,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他们以自己的生动实践宣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真谛,他们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是全国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学习的榜样。

    周永康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方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亿万人民的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广大政法干警作为法治建设的一支专门力量,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中承担着重大责任,肩负着光荣使命。希望大家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二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办案,永远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三要时刻牢记自己代表着法律的尊严、正义的力量,始终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四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再立新功!

    周永康强调,从明年开始,我国将进入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时期,也将进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和新闻宣传单位要认真总结全国法制宣传日设立10年来的成绩,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法制需求,充分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力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和手机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和成就,大力宣传“法治人物”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成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积极参与者、自觉实践者。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参加会见。

责任编辑: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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