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有机会参加“共和国部长与全国青联委员面对面”活动,同大家进行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司法部向各位青联委员和团中央、全国青联长期以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青少年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机勃勃的力量,关系社会的发展和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广大青少年,有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司法行政机关将依法为青少年提供服务与保障。
法律援助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司法公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重要作用。青少年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对象。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为他们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职责,是开创国家和民族更加美好的未来的战略工程,也是实现亿万家庭的最大希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温家宝总理指出,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使每一个儿童都幸福地生活,受到良好的教育,健康地成长,是我们最为崇高的使命。我国《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法律援助条例》对未成年人作出特殊的规定,有力地促进了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在法律援助工作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司法部始终从事关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出发,将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的重要着力点,适应青少年实际需要,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方式,强化服务效果,为有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青少年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各地普遍通过制定地方法规、规章,将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变更或解除收养或监护关系、就学等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类型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近三年来,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达25万余件,受援人超过28万人次,有力地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二是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各地加强与共青团、学校等的协调配合,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一线延伸。截至2010年5月,共依托共青团组织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1887个,为青少年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了基础平台和组织保障。三是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多样便捷。各地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拓宽青少年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开展法律援助“大手拉小手”活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青少年获得法律援助更加方便快捷。四是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地加强与公检法和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强化未成年人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工作衔接,着力推进在侦查阶段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积极探索开展庭前社会调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配合更加有序通畅。
多年的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做好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主动依法维权和尊重青少年成长规律相统一,进一步激发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内在活力;始终坚持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相协调,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效果;始终坚持把解决当前青少年权益保护突出问题与着眼长远发展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建立健全青少年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始终坚持把发挥部门优势与形成工作合力相统一,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青少年权益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充分运用这些重要经验,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去年6月,司法部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周永康、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发表重要讲话,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青少年权益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出新特点。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好青少年合法权益,对于保障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将进一步适应新时期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深入研究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规律,顺应青少年维权诉求,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一是切实做好为青少年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积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青少年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认真做好对不在学、无职业、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帮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继续扩大青少年法律援助覆盖面。全面准确了解青少年权益保护需求,进一步推动各地把与青少年权益保护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更好地满足青少年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三是着力推进青少年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完善青少年法律援助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探索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健全完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援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能力建设。继续推动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青少年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提高青少年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五是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援助人员教育培训,选择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熟悉青少年心理的人员从事案件办理工作,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专职队伍,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国家民族的未来在青年,法律援助事业的希望同样也在青年。全国一万多名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中青年占据了近40%。在司法部和团中央共同组织的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和“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活跃着青年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身影。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的伟大进程中,青年始终是一支生机勃勃的重要力量。法律援助在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全局中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迫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迫切需要大批有志青年的广泛参与。希望更多的青年能够关心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为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共同迎接祖国灿烂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