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庭审现场 -> 内容  

东莞一五旬妇女硫酸泼情敌被判14年9个月

  发布日期:2010-9-20  查看次数:1866  来源:本网广东
 
 

     夏日的晚上,与往常一样,吴女士结束了文化广场的交谊舞活动,独自骑车回家,没想到一场飞来横祸降临了,尾随多时的张某,将一瓢硫酸泼向吴女士头部及身体等多处,致使吴女士左眼盲目、身体多处烧伤,经鉴定,所受损伤为重伤,伤残等级为四级。

  广东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此案,罪犯张某最终受到法律严惩,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九个月,并赔偿受害者吴女士人民币707595.8元。

  泼硫酸的张某,是一个已年届53岁的妇女,也曾是活跃在文化广场的交谊舞爱好者。张某一直与一名49岁男士肖某保持舞伴关系,但好景不长,不久肖某又频繁与新舞伴吴女士在东莞市樟木头某文化广场跳舞,这使张某生出“醋意”,认为是吴某破坏了她与肖某的感情,气急之下,失去理智,密谋用硫酸液泼洒吴报复。2009年6月24日晚22时许,吴女士与肖某在东莞市樟木头某文化广场跳舞,结束后独自骑车回樟木头镇,张某用一个蓝色水瓢装好硫酸液,搭乘一辆摩托车尾随其后,伺机将水瓢里的硫酸液泼向吴女士,一场悲剧发生了。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法,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伤残等级为四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九个月,赔偿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女士人民币707595.8元。 撰稿:林如珍 秦岭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几起年轻干部泄密案例,保护国家安全人
2. 首例AI文生图不构成作品案判决生效
3. 擅自用其它公司动漫形象开漫展被判赔款
4. 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审判长答记者问
5. 录音笔跌落国家部委张某主动投靠叛逃时
6. 免费境外无线电设备?“新奇玩具”亦是
7. 骂客户快递员被辞 言行不当诉求驳回
8. 离婚时约定将财产赠与子女,未过户前能
9. 调查问卷下隐藏着陷阱
10. 无劳动关系的代缴社保约定无效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