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法治周末》刊发《一面国旗引起的冲突》一文披露,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两位公民武保明、陈会林在该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办事过程中,看到本该升起的国旗斜掉在地上无人管,三次提醒法庭相关工作人员之后,国旗不仅没有被升起,反而招致清徐县人民法院的非法拘留。
该报道见报后,引起各界强烈反响。清徐县委立即组织县委政法委、纪检委和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0名人员成立调查小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并于2010年8月17日发文,撤销了对武保明、陈会林的两次拘留决定书。
《法治周末》记者通过多方采访,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报道。
当事人武保明:希望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到位
武保明介绍,2010年7月13日,由清徐县委组织的调查小组第一次到小店区向他和陈会林了解情况。
事实上在媒体关注此事之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08年底,对非法拘留事件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但武保明说:“法院在你们报道前后两次调查的力度差别很大,这次调查得更深入。”调查组成员的态度也有很大不同,这次“态度很好,说话很客气”。
2010年7月29日,清徐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侯天林和县法院院长赵金勇三次到小店区对武保明、陈会林道歉,并征求两位当事人的意见。
“调查组成员认为,对我们的拘留确实存在问题,需要更正。并且问我们有什么要求。”武保明说,他提出三个要求:撤销对他和陈会林的拘留决定书、处分相关责任人、看到这次事件的调查报告。
2010年8月16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根据清徐县人民法院的请求及本案事实,决定撤销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0月19日作出的(2007)并立复字第00001号复议决定。
2010年8月17日,清徐县人民法院发文,撤销清徐县人民法院2007年9月26日对陈会林作出的(2007)第1号拘留决定;撤销2007年9月26日对武保明作出的(2007)第2号拘留决定。
但是武保明对整个事件的调查结果并不是很满意。“我们一直要求调查组能够提供一份调查报告,但始终没能实现。”武保明说。
据悉,2009年2月,武保明、陈会林曾多次要求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关于陈会林、武保明举报清徐县人民法院对其司法拘留等问题的调查报告》,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武保明认为这次调查组不提供调查报告也存在问题,
武保明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调查组拒绝提供拘留我们的具体档案资料,称需要县委书记的批复才可以出示资料档案。”
“过了半个月了,还是没有等到县委书记的批复。”武保明很是不满。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分,武保明表示,只知道清徐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法院的7名责任人给予相关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但是具体处分了谁,怎么处分的不得而知。
武保明表示,只要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到位,经济赔偿不是最主要的。
调查组负责人:感谢媒体监督工作漏洞
清徐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侯天林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介绍,《一面国旗引起的冲突》一文见报后,引起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县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式,并于2010年7月初,由清徐县委政法委、纪检委和太原市中院等10名人员成立调查小组,对该事件展开近一个月时间的调查。
据调查,清徐县人民法院对武保明、陈会林的拘留决定确实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2010年8月17日,清徐县委人民法院下发撤销武保明、陈会林拘留决定书的文件。
关于本次事件的调查报告,侯天林表示,已于8月初送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需要有一个层层批复的过程。
“上级对调查的结果是否满意,对相关的处分是否觉得合适,这些还没有正式的结论。”侯天林对《法治周末》记者说,“等到最后结果确定一定会公开。”
侯天林还表示,调查虽已结束,但是目前还处于善后阶段,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对当事人的赔偿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处分的是否到位等问题,还要等领导批示,所以不方便对外公布调查报告和档案资料。
清徐县人民法院院长赵金勇也表示,档案资料和调查报告经过批复,返回法院之后就完全可以公开。
关于赔偿问题等,侯天林说:“目前正在协商走国家赔偿还是刑罚赔偿的问题,这些事情都不是一下能谈好的,需要时间。”
“感谢媒体能够客观公正地记录这件事情,让我们能够认识到工作中的漏洞,并及时解决改正。”侯天林对《法治周末》记者说。(焦红艳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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