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宇萃快讯 -> 内容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

  发布日期:2010-7-6  查看次数:1604  来源:司法部
 
 

     日前,司法部印发了《司法部关于在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建功立业。

  司法部的指导意见指出,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圆满结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后开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在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这项工作。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全面把握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从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出发,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创新管理、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方面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努力把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建设成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先进党组织,引导广大党员争做带头学习、带头工作、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优秀党员。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切实加强领导。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机制,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认真制定具体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一方面要认真落实活动要求和阶段性安排,另一方面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总结交流先进经验。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结合实际,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监狱劳教系统党组织要结合“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监狱劳教工作水平;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要把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作为着力点,大力发挥律师党员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律师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总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此次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网约空调维修工坠落受伤 业主是否担责
2.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上路发
3. 养老金账户能否被强制执行?
4. 多年前存款异地被取 银行是否担责
5. 骑车被行人挎包带勾住致重伤均无责任怎
6. 离异老人无儿无女 遗产可以代位继承
7. 事前约定提供装修 并非赠与不能撤销
8. 怀疑婚前隐瞒病史 可否申请撤销婚姻
9. 购房附带违建“阳光房” 拆除风险谁来
10. 行李砸伤邻座乘客 未尽义务担责赔偿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