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县区律师管理人员培训班召开
4月27日至29日,全省县区律师管理人员培训班在登封举行,全省158个县区司法局主管局长、律师管理科股长参加了培训。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牛文忠、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周济生同志出席培训班并亲自授课。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负责同志讲解了律师管理业务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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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周济生同志培训班授课 |
此次培训班是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恢复重建30多年来的首次举办的县区律师管理人员培训班,是深入贯彻落实《律师法》,强化县区律师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的举措。培训班得到了司法部律公司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也受到了司法厅党委的高度重视。举办本次培训班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律师法》,推动县区律师业乃至全省律师业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培训班采取了讲课、交流、座谈、讨论等多种学习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学习和研讨了《律师法》和律师管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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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代表发言 |
司法部牛文忠副司长围绕修订后《律师法》的立法精神和修订前后的律师管理职能的调整,国际、国内律师业发展趋势,新时期国家对律师业发展和管理工作改善方面新的政策调整、新的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周济生副厅长站在我省律师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围绕“律师的定位”、“为什么要加强改进县区律师管理”、“怎样加强和改进县区律师管理”的主线和脉络,深刻剖析了律师职业的科学内涵和本质属性,全面分析了当前县区律师业面临的形势,对县区律师工作和律师管理工作理念、职责内容、原则、方法等进行阐释,并对加强和改进县区律师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律师管理处负责同志就《律师法》明确的县区律师管理职责中涉及的 政许可、行政管理的程序、操作方法以及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中应把握的方式技巧等进行讲解。 随后,宜阳县等六个县区司法局主管局长在培训班上发言,交流了县区律师管理工作中组织当地律师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大局稳定,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培训期间召开了县区律师党建工作座谈会,就县区律师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发展新党员和发挥律师所基层党组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通过培训,各县区律师管理人员明确了2010年县区律师管理围绕“三项重点工作”需抓好的六项重点工作:一是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为目标,积极组织律师服务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积极引导广大县区律师参与诉讼活动,促进案件的正确处理,维护司法公证;鼓励广大县区律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工作;组织和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咨询,促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律师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二是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载体,引导律师服务基层、服务民生,努力维护良好社会管理秩序。大力推进优秀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参与社会管理,推动基层管理创新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为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不断扩大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广度,着力提升承办援助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着力建设高素质县区律师队伍。各地要以律师队伍开展“李庄案警示教育”为契机,大力加强县区律师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县区律师的政治素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县区律师业务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县区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县区律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县区司法局要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各县区律师管理人员要根据法定职权,按照《律师法》及相关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在日常监督检查、年度检查考核和行政处罚的执行等方面的律师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律师管理工作水平。五是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县区律师管理人员要摆正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的关系,树立依法严格管理理念,做到尽职管理不缺位,依法管理不越位,切实践行“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努力为律师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六是更新管理手段,切实改善律师管理基础工作条件。县区律师管理部门要充实管理力量,提升管理水平,更新管理手段,加快推进律师管理信息化进程,尽快建立完备规范的律师管理档案,提高行政效率,努力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切实加强律师管理基础工作。
座谈会现场
责任编辑: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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